約定「18歲認親」卻與送養家庭失聯 河南婦昐見兒一面哪怕不認她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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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頂山39歲女子吳振麗(化名)在16年前,因經濟拮据而將年僅4歲的兒子交給陌生家庭撫養,並與對方約定在孩子18歲時讓母子相認。不過多年後,她與收養家庭失去了聯繫,但多方尋找未果。近日,在看到孫海洋、張洋洋等多個認親成功案例後,吳振麗重燃希望,公開尋找已滿20歲的兒子,並指她找兒子只為見一面,見一面她就知足,哪怕不認她這媽也無所謂。

16年前,只有19歲的吳振麗在緬甸打工期間,認識了同樣來自河南的男友,並未婚產下兒子龍龍。二人一開始感情不錯,但在龍龍出生後則吵架不斷,矛盾越來越深,一度在2003年分手,龍龍並跟吳振麗回國。雖然沒過幾個月,吳振麗便借了一筆錢,將回心轉意,想回國一家團聚的男友接了回來,但二人還是矛盾不斷,最後不僅再次鬧翻,跟雙方家人也鬧僵。

吳振麗此後一度賭氣與他人結婚,但幾個月後就因孩子問題離婚,並借錢退給了前夫9000多元人民幣的彩禮錢,與孩子一直在親戚家借宿。由於經濟實在拮据,自己又成長在單親家庭,吳振麗不想讓孩子重蹈覆轍,遂經介紹下,於2005年12月將孩子送人撫養,當時她連送養家庭是什麼背景都不知道,只知二人操平頂山本地口音,有兩個女兒,沒有兒子。雙方約定,待孩子12歲時,吳振麗可看看孩子,待18歲成年時,母子可相認。

多年後,吳振麗再婚,有了兩個孩子,期間一直就自己還有龍龍這個兒子的事瞞著另一半,直到前兩年才無意中被對方發現。而在孩子12歲生日後,吳振麗曾聯繫中間人稱想看孩子,但對象一直推託,後來又說已經聯繫不上,雙方最終鬧臉。幾年後,吳振麗無法聯繫收養家庭,連中間人也再找不到。

由於怕報警會影響到孩子個人的生活,吳振麗這些年來一直私下找兒子,而隨着身體轉差,她開始擔心自己這輩子都不能再見到兒子,留下遺憾。早前,在看到河南老鄉張洋洋成功跟生父母相認,孩子又過了20歲生日後,她下定決心找媒體幫忙公開尋子。吳振麗仍清楚記得兒子的身體特徵,包括一隻耳朵耳垂上有針孔,屁股有被狗咬過的疤痕,腳面上有淡紅色圓點。

吳振麗最後指出,無論是被網暴還是面臨外界的責難,她都會承擔,「因為這個是我自己造成的」,又稱找兒子不是要他養老,也不會要錢,僅僅是想見他一面,哪怕他不認這個媽,見一面就走掉,也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