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水煮燒烤「人工養殖」鯊魚被舉報 警方證實為瀕危大白鯊

撰文:林芷瑩
出版:更新:

擁有百萬粉絲的網紅博主「提子」,上月中因一段美食影片引起熱議,她在片中聲稱購入了一條「人工養殖可食用」的鯊魚,帶回家後分別以水煮和燒烤的方法烹煮。有網民揭發事件並舉報。
四川南充警方消息稱,經相關部門鑑定,影片中的鯊魚確定為噬人鯊(也稱大白鯊)。南充市農業農村局今日(8月1日)指,「大白鯊」來源為福建沿海地區,相關人員已被警方控制。

影片顯示,網紅博主「提子」在一店舖外將包裹拆開,包裹內裝有一條體型碩大的鯊魚,引來不少市民圍觀。她之後將鯊魚運到鄉下,將鯊魚分割後用來水煮和燒烤。在影片的左上角,標有「人工養殖可食用」的字幕。

《極目新聞》報道,有科普博主反映,該鯊魚實際為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噬人鯊,相當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任何私自捕撈上岸、留存和銷售噬人鯊的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且買賣同罪。

至於片中聲稱該鯊魚為人工養殖,此說法並不可信。據了解,大型掠食性鯊魚因對空間、獵物等的要求,無法實現人工環境下的商業化養殖,目前國內僅試養過條紋斑、竹鯊等小型鯊魚,但最終也因飼養成本過高而被擱置。

噬人鯊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相當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2017年3月,中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曾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公約禁止或者限制貿易的野生動物或者其製品名錄》,噬人鯊名列其中。

中國漁業協會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態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周卓誠介紹,影片中的鯊魚確為噬人鯊,也稱大白鯊,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依照法律,捕撈後不管死活都需要拋棄入海,上岸、銷售、購買都違法,並且噬人鯊沒有人工養殖。

《紅星新聞》報道,涉事網紅博主「提子」曾稱,影片中的鯊魚是「尖齒鯊」,其來源於正規渠道。四川南充當地一海鮮市場管理人員稱,「提子」曾到市場買過海鮮,有時還會自帶海鮮到市場拍攝,但該市場並無出售鯊魚,因此片中更似是冰鮮鯊魚。

《封面新聞》報道,警方在「提子」家中搜出部分鯊魚肉和骨頭,經南海水產研究所檢測,證實為噬人鯊。南充市農業農村局執法監督科有關負責人透露,警方已查明「提子」是從網購平台京東上購買噬人鯊,來源於福建沿海地區,相關人員已被控制。

負責人介紹,目前正聯繫國家認證的司法鑑定機構,進一步檢測到底是年幼抑或是成年鯊魚。負責人解釋,根據農業農村部令〔2019〕5號:《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辦法》,噬人鯊基準價值為20000元,「鯊魚的大小等因素,都涉及最終的案件結果」。

+2

《刑法》第341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最高刑罰可判囚10年,並罰款或者沒收財產。

2019年,江蘇東台市人民法院曾審理一宗買賣大白鯊牙齒的案件。相關判決文書內容顯示,被告將3顆大白鯊牙齒以1.8萬元出售。經鑑定,3顆鯊魚牙中有2顆為噬人鯊所有,噬人鯊系《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 II 所列的保護動物。

最終,買家及賣家因非法收購、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分別被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並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