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大律師公會擬發聲明 質疑律政司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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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今晚(20日)開會,討論律政司早前決定不就UGL事件起訴前特首梁振英時,未有徵詢獨立法律意見。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透露,最遲聖誕節會發聲明,主要質疑律政司沒有按常規,在作出不起訴決定前,徵詢法律意見,亦不向公眾解釋原因。副主席彭耀鴻則強調,大律師公會並非質疑律政司不起訴梁振英的決定本身,而是為何沒有取得獨立法律意見才產生不起訴的決定。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彭耀鴻強調,大律師公會並非質疑律政司不起訴梁振英的決定本身,而是為何沒有取得獨立法律意見才產生不起訴的決定。(資料圖片/李家偉攝)\\

彭耀鴻表示,今天會議上達成共識,會發聲明質疑律政司的決定,聲明需要時間草擬,但會盡快發表。

被問到正在休假的律政司長鄭若驊是否有責任解釋不尋求法律決定的原因時,他表示,根據基本法,起訴決定的權力在律政司長,因此不能夠不理會基本法。

他又強調,聲明不會過份具體地針對案件的每個細節,但是大方向是,由於案件受關注,必須讓公眾認同律政司的整個決策是公平、公正,而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是好的方法讓公眾信服,決定是公平、公正;就算不尋求法律意見,也應該解釋原因,讓公眾信服。

戴啟思則指,案件關乎前高官,涉及第三方利益,律政司有責任解釋以釋除公眾疑慮。出席會議的駱應淦被問及律政司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是否不符合常規時,表示過往胡仙案亦出現類似情況,但律政司都有解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