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下周首讀 張曉明:表示歡迎 應該就《國歌法》立法

撰文:李奕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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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條例草案》(《國歌法》)在上星期五(11日)刊憲,將於本月23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香港工商總會昨日(15日)訪京時獲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接見,香港工商總會特邀榮譽會長、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引述張曉明的言論,指對此表示歡迎,並表示應該就《國歌法》立法。

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昨(14日)會見了香港工商總會訪京團。(港澳辦網站截圖)

香港工商總會舉行訪京團,譚耀宗和香港工商總會主席、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王庭聰、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隨團到訪,獲張曉明接見。譚耀宗表示,是次會面約一個多小時,指有隨團的議員向張曉明表示,《國歌法》已經刊憲,將會在下星期三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譚耀宗引述張曉明的回應指,對此表示歡迎,並表示應該就《國歌法》立法。

此外,張曉明近日接受中央電視台訪問時談及粵港澳大灣區規劃,指香港仍擁有特殊的地位及不可替代的優勢。對於具體的實施方案,譚耀宗表示,張曉明沒有進一步的闡述,指他已在訪問中說清楚。不過,譚耀宗亦向張曉明提交民建聯就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在海、陸、空方面的基建的建議,張曉明對此亦表示歡迎。

張曉明:新修訂內地個人所得稅不會加重港人負擔

另外,譚耀宗向張曉明表達對內地個人所得稅意見,指希望盡快公佈有關港人繳交內地個人所得稅的細則,而張曉明則回應指明白港人關心,指雖然未公佈細則,強調原則是不會加重港人的負擔,所繳交的稅項會與以往差不多。

內地在去年8月通過個人所得稅修正案草案,將納稅人判定標準由滿一年調整爲滿183日(約半年),並在今年1月1日生效。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亦在上月底簽署國務院令,在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中擴寬對境外人士稅收的優惠,規定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6年的個人,其境外收入在中國境內免繳個人所得稅,變相將港人個人所得稅的稅豁年限從5年延長至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