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林卓廷不滿鄭若驊未交代理據 陳淑莊批鄭忘與CY共事過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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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16日)到立法會,回應律政司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收澳洲企業UGL 5000萬元的決定,多名民主派議員不滿鄭若驊的答覆,其中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鄭若驊仍未回答不檢控的理據,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批評,鄭若驊表示忘記曾與梁振英在交通諮詢委員會「共事」6年。

林卓廷指鄭若驊仍未回答不檢控的理據。(張浩維攝)

林卓廷認為,鄭若驊的表現令他非常憤怒:「重重複複朗讀《檢討守則》,不斷拉布,連建制派議員黃定光問完問題都要追問一次,(鄭若驊)再拉多一次布。」他認為,鄭若驊仍未回答好多重要問題,包括不檢控理據。

林卓廷表示,根據律政司《檢控守則》第一點,要促進檢控工作貫徹一致,杜絕不同案件出現不必要的不當差異。

林卓廷指,鄭若驊在立法會上引述近年外判大律師尋求法律意見的案件宗數少,涉特首和高官的刑事案件屈指可數,但案件皆獲外間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他質疑律政司為何今次違背《檢控守則》。

陳淑莊就提出,鄭若驊任交諮會主席期間,涉嫌與時任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共事」6年,根據交諮會主席職權,主席需直接向行會或特首提出意見,以及定期向行會匯報,陳淑莊批評鄭若驊在會上卻表示忘記是否曾與梁振英共事:「由04年至10年他們共事6年,居然當我問鄭若驊時候,她居然話『唔記得』,究竟她還有甚麼事情不記得,僭建不記得,同梁振英共事話不記得。」基於6年關係,以及過往律政司司長曾多次因避嫌轉交案件予下屬,陳淑莊質疑為何鄭若驊今次不再此事避嫌,而鄭若驊在會上未能解釋得到。

陳淑莊又指出,過去就梁振英UGL事件,2014年10月9日,律政司曾發聲明指時任司長袁國強不會處理案件,授權時任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處理。陳淑莊質疑,鄭若驊上任後,將案件由刑事檢控專員手上接過處理,律政司卻不發新聞稿,有違慣常做法:「如許仕仁案,無論誰接手,律政司清清楚楚說由律政司轉去刑事檢控專員,新接任的刑事檢控專員可能有利益衝突,又轉回律政司司長,整個過程是由新聞稿發送,但今次唯獨是UGL,到今日我不明白為何這麼神秘地鄭若驊在何年何月何日,突然間從刑事檢控專員手上取回生死決定權。」

陳淑莊批評鄭若驊在會上卻表示忘記是否曾與梁振英共事。(張浩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