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花園被指賬目混亂惹居民不滿 林卓廷建議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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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磡黃埔花園管理公司早前被指賬目混亂,更多次增加管理費用,引起多名業主不滿。早前由業主自發組織「黃埔2500」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通過6項議題,成立「屋苑審計團」。
組織召集人陳屯尼表示,將有半年讓管理公司處理和改善問題,其後會檢視管理公司是否達到業主要求,強調不排除會有更大型運動。就現時黃埔花園情況,林卓廷建議應組織業主立案法團,因沒法團的話只能跟公契行事。惟成立後則可使用《建築物管理條例》,改善屋苑的管理。

黃埔花園近年的管理質素惹人詬病,由業主自組的「黃埔2500」召開業主大會,並通過議案,包括成立「屋苑審計團」。(資料圖片)

「黃埔2500」召集人陳屯尼表示,自2014年起,屋苑部分期數轉盈為虧,情況愈來愈差,引起居民不滿。他稱,由於早前各個期數是各自為政,故小業主們決定集結力量,由WhataApp群組開始聯繫,直到去年12月召開業主大會。

投票過後,於上月20日正式開箱點票,會議通過六項議題,包括成立「屋苑審計團」,向管理公司索取及審視屋苑總帳等。不過由於出席業主會議的法定人數須達業主人數的10%,若將商場及停車場的業權份數計算在內,當日出席率只有9.93%。

林卓廷建議應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特別是成立後可使用《建築物管理條例》,改善屋苑的管理。(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陳屯尼認為該六項議題應已獲得通過,就出席會議法定人數的定義,管理公司應清晰表明需包括商場及停車場的業權份數。另一名組織成員蕭國興則認為,公契寫得模糊,並無提及過召開業主大會的法定人數標準。

林卓廷則指,有關情況需視乎公契條款,惟他認為根據過往經驗,要向管理公司查帳屬困難之事,「如管理公司肯合作,小業主都不用行到這一步」,若帳目有問題管理公司亦不會「攤出來」,同時亦不會給予足夠資料,讓小業主難以作審核,形容是「老鼠拉龜」。故他建議應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特別是成立後可使用《建築物管理條例》,改善屋苑的管理。

陳屯尼表示,完成業主大會後已表達清晰信息,由1月20日起計半年讓管理公司處理和改善問題,其後會檢視管理公司是否達到業主要求,強調不排除會有更大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