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修例諮詢明結束 民主派籲向保安局表達反對

撰文:翟睿敏
出版:更新:

就香港女子於台灣被男友拖篋棄屍案,保安局建議修訂《逃犯條例》,擴展適用範圍至中國內地,民主派憂慮修例令北京可有空間運用藉口將異見人士引渡回內地受審。
民主派議員今日(3日)偕同民陣,於太子旺角警署外召開記者會,宣佈將發起抗議及遊行對修例表示不滿。多名議員均批評修例「惡過23條」,因為即使犯了23條亦是在香港受審及監禁,例改《逃犯條例》後疑犯則會送回內地審理,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強調,法庭於過程中只能判斷証據是否齊全、處理移交程序是否合乎要求,並未如政府所強調的能為移交把關。

民主派議員聯合民陣等多個團體,計劃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作出進一步的行動。(洪嘉徽攝)

民主派議員聯合民陣等多個團體,計劃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作出進一步的行動。於今日的記者會中,民主派召集人、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表示,將於下周日(10日)到中聯辦外抗議修例為香港司法打開缺口,另會於31日舉行集會及遊行,由灣仔修頓球場遊行至公民廣場。毛孟靜又提醒公眾,明日為修例公眾諮詢的最後限期,呼籲市民踴躍向保安局發表反對意見,同時又批評當局未有就修例召開記者會,沒有履行向公眾解釋的責任。

楊岳橋表示,政府多番強調移交會由法庭把關,惟事實上法官只能就申請引渡國家、透過香港律政司呈遞的証供作判決。(洪嘉徽攝)

法官無權審理逃犯 楊岳橋:不能把關

楊岳橋表示,政府多番強調移交會由法庭把關,惟事實上法官只能就申請引渡國家、透過香港律政司呈遞的証供作判決。他解釋,法官於過程中不能傳召申請國家的證人,只會按表面証供成立的標準判斷,以席前的文件考慮證供的證據是否存在,及相關罪行是否在港同樣犯法,批評法例會令法官「綁手綁腳」,不能擔起把關的作用。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則譴責政府,利用台灣慘案作政治籌碼,完成中共交托的政治任務。他又多番強調,政府及建制派一直以縱容犯人為由,抹黑民主派的反對意見,惟台灣陸委會已表示「不會接受任何消滅國家主權的做法」,建制派的指控並不成立,政府卻仍想強行通過修例,呼籲市民不能「中計」。岑子杰又提到,修例後只要經由特首林鄭月娥簽署便可移交疑犯,質疑林鄭「唔跟規矩嘅事迹一鑼鑼」,難以相常她會保護港人安危。岑子杰又批評,特首「一個比一個衰」,形容林鄭非「冇(前特首)梁振英咁衰,係冇咁樣衰啫」。

岑子杰又斥責,特首「一個比一個衰」,形容林鄭非「冇(前特首)梁振英咁衰,係冇咁樣衰啫」。(洪嘉徽攝)

警告若一意孤行 會嚴重削弱香港經濟地位

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指,中英移交主權時,未有處理香港與內地的疑犯移交問題,全因兩地的司法系統南轅北轍,而內地司法審訊不公等的種種問題,亦未能被社會接受,呼籲港人要捍衛自己的司法權及人權。

專業議政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則慨嘆,以前常批評香港的「(社福)服務跟悲劇走」,現在更是「惡法借慘劇來」,對此表示非常憤怒。

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右二)指,中英移交主權時,未有處理香港與內地的疑犯移交問題,全因兩地的司法系統南轅北轍。(洪嘉徽攝)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直指,修例「比23條的殺傷力更大」,指內地一直想派人來香港捉拿政治犯,以往只能「靠洗頭艇偷偷摸摸做」,修例後卻可直接要求林鄭交人,徹底衝擊「一國兩制」。立法會議員朱凱廸續指,以後隨時可被「洗頭艇拉得」,故真正需要害怕的是在香港居住、旅遊、經商等所有人士。他引述美國總領事唐偉康指,過去數年香港呈現側重「一國」,擔憂未來會進一步威脅香港的營商環境;朱凱廸警告若政府一意孤行,將會嚴重削弱香港於國際上的司法獨立地位,影響香港的經濟發展。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舉例指,若修例獲通過,「求其係旺角搵兩個加拿大人,話人非禮就拉得」,必令港人以至居港或旅港的外國人「人人自危」,屆時連大灣區均難以發展,只會成了「大鑊區」。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表示,港府拒絕先以「日落條款」處理案件,令人不解,質疑港府不理會台灣是否接受,只是為了借機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