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田北辰指內地稅制亂 倡剔除商業罪:有時係無妄之災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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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把涉嫌在台灣謀殺女友的港男移送當地審訊,繼民主派政黨大力反對後,商界亦對港府做法有異議。商界政黨近日陸續開腔對修訂《逃犯條例》持保留態度。
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今指內地稅務法規混亂,「條例日日變,好亂,我都搞唔清楚」,認為商界憂慮是合理。人大常委譚耀宗則認為香港法院會作最後把關,不認為存在濫用的情況。
保安局回應指,一般形容為商業罪行的,是指欺詐、偽造文件等罪行。這些罪行必須是有欺騙或犯罪意圖的,若沒有欺騙或犯罪意圖,在香港不構成罪行,所以不小心或錯漏行為在香港不構成刑事罪,完全不會移交。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認為香港法院會作最後把關,不認為存在濫用的情況。(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早前經民聯表示已兩次向保安局反映商界顧慮,亦會在北京將商界意見向不同部門反映。同為商界出身的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今(7日)表示,內地稅務法規朝令夕改,「那時候稅務不清楚,今天交稅都不知是否完全交了,內地有很多稅務又經常更改,有時候是無妄之災,又不是經常知道 ,商界憂慮是正確的。」他建議政府考慮不納入商業罪案。

他隨後再被追問,一旦政府以現有方案闖關,他會否支持。田北辰認為,若不可將懷疑在台灣殺害女友的港男移交到台灣受審,他便不支持,若可以,就要考慮是否條例中的46項嚴重罪行照單全收,但目前他認為,難以質疑另一地方提供的表面證據是錯,涉事者必須會被移交受審,故他對原方案有保留。

美國商會日前向保安局提意見書﹐表示對政府修訂移交逃犯條例極度保留。在北京出席兩會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修例合情合理,美商會應該支持。又指任何地方都不能成為罪犯天堂,若通過修例能夠公正處理案件,「最後把關是香港法院,香港法院會按在司法程序亦會公開,我不認為有人會濫用。」他呼籲泛民議員支持通過條例。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則表示,修訂《逃犯條例》後,特區政府可以個案形式,與未有與香港簽訂相關協議的國家磋商,處理逃犯問題,令犯罪份子更難在其他地方逃避法律制裁,填補現有法例一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