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判刑】劉炳章指判刑輕 引七警案:點解執法者就判咁重?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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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案」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戴耀廷、陳健民、邵家臻和黃浩銘須即時監禁8至16個月不等;朱耀明、李永達、鍾耀華和張秀賢被判緩刑或判處社會服務令,陳淑莊因患腦瘤而押後判刑。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及「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發起人劉炳章今(28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判刑過輕,劉更以七警案判囚兩年為例,問及為何「犯法者判咁輕、執法者咁重?」何君堯則稱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朱耀明毫無悔意,指對方是否「以上帝之名去犯法?」
朱耀明認為兩人完全不理解佔領期間所發生的事,僅不斷抹黑佔領運動期間使用暴力。他強調整場運動最大的暴力,就是警方發放87枚催淚彈;黃之鋒同樣稱佔領運動期間看不到有暴力場面及肢體衝突,認為法官對公民抗命設下嚴苛的標準。

佔中發起人朱耀明(左起)、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及「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發起人劉炳章(右一)出席港台《城市論壇》討論佔中案件的判刑。(鄭子峰攝)

朱耀明、何君堯、黃之鋒及劉炳章今(28日)出席港台《城市論壇》,討論佔中案件的判刑。

朱耀明表示,2012年中央曾承諾普選可改變,惟最後卻背信棄義,政府有責任處理。他認為控罪本身有政治意味,較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罪行亦重很多。同時他提及由宣布佔領一刻,整場運動已成為學生運動,認為現時卻要三名發起人承擔79日的責任。

朱耀明稱整場運動是秩序井然,強調最大暴力是警方發放87枚催淚彈。(鄭子峰攝)

何君堯認為判刑過輕,應判囚30至36個月。他又指朱耀明至今仍沒悔改,以政治理由凌駕一切屬錯誤,更問及朱是否「以上帝之名去犯法」。他又稱朱耀明曾接受《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捐款,質疑是以此發動佔領運動。

何君堯認為判刑過輕,應判囚30至36個月,他又指朱耀明至今仍沒悔改,以政治理由凌駕一切屬錯誤。(鄭子峰攝)

以七警判兩年為例 劉炳章:「點解犯法者判咁輕、執法者咁重?」

黃之鋒隨即指何君堯不要含血噴人,他稱三子被判16個月,若發生於2015年,社會的迴響和情緒會更大,因經歷東北13案、「雙學三子」重奪公民廣場等案件,令公眾認為刑期較高但未及意料之外,惟他強調刑期過重。

劉炳章認為判刑太輕,他以七警案為例,指事件中「犯法」人士曾健超只需判囚五星期,惟七警卻要監禁兩年,「點解犯法者判咁輕、執法者咁重,點解執法既人不能緩刑?」劉炳章提及法官判佔中九子之一的張秀賢社會服務令是希望對方改過自身,但認為對方毫無悔意。

黃之鋒強調佔領運動期間看不到有暴力場面及肢體衝突,亦認為法官對公民抗命設下嚴苛的標準。(鄭子峰攝)

朱耀明:整場運動最大暴力是警方發87枚催淚彈

朱耀明稱何君堯和劉炳章將不少「莫須有」加諸身上,認為若何君堯有證據就拿出來。朱耀明指兩人言論完全沒理會當時佔領期間發生的事,僅不斷抹黑指他們使用暴力,但整場運動卻是秩序井然。他強調整場運動最大的暴力,就是警方發放87枚催淚彈。

何君堯即指其說法本末倒置,強調公民抗命非理由;劉炳章則指「香港警察是最優秀的警察」,認為當時是有人故意不想通過普選方案,因通過後再無大議題「鬧中央」。黃之鋒則強調佔領運動期間看不到有暴力場面及肢體衝突,亦認為法官對公民抗命設下嚴苛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