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美委員會報告表憂慮 港府駁斥:修例有利營商環境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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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內容爭議不息,美國國會轄下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今天更(8日)發表報告,指《逃犯條例》修訂違反《美港政策法》條文,蠶食香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
香港政府晚上回應報告,指自主權移交以來,香港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體現「一國兩制」成功落實;政府又繼續唱好修例,指修例建議若通過,將保障商業活動免受罪惡威脅,亦有利香港特區的營商環境。

李家超(左)和鄭若驊(右)就修訂《逃犯條例》召開記者會。(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政府發言人回應報告,指法治及司法獨立是香港特區的核心價值,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和全力維護這些核心價值,並致力保障所有市民的安全。

發言人又指,香港特區的移交逃犯制度參考了聯合國制定的指引和範本,在人權保護方面以世界上許多司法管轄區普遍採用的原則為基礎。香港已與20個司法管轄區,包括美國,簽訂了移交逃犯長期協定。香港特區一直按其核心政策目標,積極與其他不同司法管轄區進行商討,以期達成更多長期移交安排及擴闊合作網絡。

發言人表示,修訂建議並非針對某單一司法管轄區,更非一般市民,修訂亦絕不會影響香港特區現行20份長期移交逃犯的協定,就個案方式移交的請求,香港特區有全權去處理或不處理。

發言人形容,建議的法例修訂旨在保障香港特區守法的市民,修例建議若通過,將保障商業活動免受罪惡威脅,亦有利香港特區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