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以非法譴責非法? 涉違規撐修例橫額一夜充斥新界東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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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例爭議不斷,立法會民主、建制兩派就法案委員會選主席上演多場「動作片」,議會秩序陷入混亂。在民間,有取名為「新界各界」的團體則出招支持修例,但竟然是以非法的方式,在馬路行車線兩旁掛置宣傳橫額,譴責「議會非法暴力」,支持修例。
有地區主任表示之前未見過有關橫額,今日才見湧現。換言之,有關橫額可能是一夜間充斥新界東。

有團體疑在新界東美林邨邨口非法掛置支持修例橫額。(冼卓嵐提供圖片)

政府提出提訂《逃犯條例》內容,上在議會、下至民間都惹起非議。民主黨新界東社區主任冼卓嵐向《香港01》表示,近日有不明團體在新界東,包括大圍美林邨邨口、馬鞍山耀安邨對出的巴士站、火炭站等地非法掛置宣傳橫額,他質疑「維護法治但掛非法Banner(橫額)是又係咩玩法?」。

該批橫額的背景是早前立法會《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開會時,議員爭執的混亂情況,內容則只寫上「守護法治,強烈譴責議會非法暴力,全力支持修訂逃犯條例」。下款只寫上「新界各界」,未有標示横額編號。據記者現場所見,在耀安邨對出的行車線,沿途共見到六幅同一款式的橫額。

諷刺的是,涉事橫額強調「守護法治」,惟本身就可能違法「破壞法治」。

根據地政總署發出的《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在政府土地上展示招貼及海報,包括展示路旁宣傳品,除非獲得主管當局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 132 章)第 104(A)1 條給予書面准許,否則即屬違法。為了交通安全起見,政府建造的行人過路處、包括燈號控制過路處、斑馬線或行人輔助線的交通上游 30 米範圍;內道路中央分隔欄,以及位於路口交通上游 30 米範圍內的路旁,都是禁制展示區。

民建聯耀安選區區議員李世榮接受查詢時表示,今早出門時亦有留意到該批橫額,但他不知道是甚麼團體、在何時開始掛置,對此完全不知情。對於有網民質疑是用其區議員的位置懸掛,他笑言「我自己位都唔夠,又點會畀人掛」,強調自己從來不會在不適當的位置掛橫額,亦認為不論橫額的內容是甚麼,都不應該以非法形式展現。他知得事情後已馬上向沙田區食環署總監匯報,希望當局盡快處理。 

《香港01》現正向地政總署及食環署查詢該批橫額的來源及相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