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梁繼昌促會計師公會發指引 助業界一旦涉案怎自保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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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備受爭議。繼早前政府拒絕泛民的三方會談要求後,今日(16日)建制與泛民議員的四人對四人會晤,又未能達成任何共識。
有份出席會晤的會計界立法會議員、專業議政梁繼昌表示,修例後業界容易「中招」,一旦草案通過,建議會計師公會發出指引予在內地工作的業界人士,讓其懂得在特定情況下自處,避免遭到牽連。

梁繼昌表示,在內地工作的港人會計師,無論是擔任財務總監,還是總會計主任,都可能觸及逃犯條例中包含的罪行。(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梁繼昌表示,在內地工作的港人會計師,無論是擔任財務總監,還是總會計主任,都可能觸及逃犯條例中包含的罪行,他列舉了至少有以下幾個潛在風險:

-會計師若以內地股東及董事提供的資料記賬,可能會在不知情下運用不實帳目做帳,觸犯偽造帳目,或與欺詐財務有關的罪行。

-政府早前剔除九項罪行時,未有剔除的與賄賂、貪污、秘密佣金有關罪行,會計師亦可能在為公司管理涉及貪污的賬目時,無從得知帳目真正流向,從而難以撇清關係;

-梁繼昌指,自己親身接觸過一些例子,有為內地公司工作的會計師就算奉公守法,亦會因一些意想不到的經濟糾紛,被指控訛騙,無辜被牽連到刑事罪案中;

梁繼昌建議,會計師公會應發出指引,讓港人會計師遇到有關情況時,懂得應對。

梁指,內地的高層管理人員,或會將自己的過錯,推卸給下層的財務管理人員;而這些人員如覺得不妥當,亦不知是否應立刻辭職,或應否向監管機構通報,因擔心監管機構的可靠性。

他又認為,現時修例內容的保障,無論法庭把關,還是林鄭發出證明書批准引渡,都不夠清晰,不能釋除疑慮,「依家唔係話你辭職唔做、走人講byebye就冇事。」

對於早前外界有建議指,應在法庭和特首之外,添加多一重立法會把關程序。梁繼昌就強調,泛民的立場仍是要求撤回原方案,但一旦政府有意強行通過草案,他認為在現有修例框架下,讓行政、司法和立法都參與把關,確實能夠加強保障,「可以在立法會的委員會中,在閉門保密情況下討論,7日內決定是否否決由特首批出的證明書。」

被問及修例會否令在內地工作的港人會計師爆發「逃亡潮」,他表示,不一定立刻有反應,但肯定會少了人北上發展或有人減少北上工作。他認為,在兩地大力宣傳粵港澳大灣區時,修例明顯是與大灣區發展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