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今日便通過法案? 一文看清二讀、三讀審議程序

撰文:林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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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11日)恢復二讀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最近有網民流言,指今日將會二讀甚至通過議案,但昨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指,預留61個小時審議,料下周四才會表決。哪究竟由明日起至下周四,整個審議程序是如何進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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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審議法案程序,法案首先會在憲報刊憲,及後在立法會大會進行首讀及二讀。首讀即是由立法會秘書宣讀法案名稱,及後二讀則由主事官員解釋法案的目的。除非有特別情況,否則法案會在同一天內完成,主席宣布中止待續,交由內務委員會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詳細研究法案各條條款。

以往有爭議的法案,立法會都會成立法案委員會,惟今次因法案委員會「雙胞胎」混亂情況,政府決定將法案直接交上大會,而是否恢復二讀,是由政府全權決定,只需提早12整天向立法會作出預告。

恢復二讀辯論時,將會由議員發言及官員回應,梁君彥暫時預留9小時,即周四早上便就二讀進行投票,是否整體上支持法案。法案若二讀獲通過,隨即交由全體委員會審議,就修正案及每條條文討論。梁君彥決定合併辯論沒有修正案及有修正案的條文和154項修正案,並就修正案是否納入法案進行表決,暫預留46小時,即下周四下午會完成,屆時全體委員會會回復立法會大會。最後,三讀包括處理餘下程序,如辯論及表決整個法案,則預留約6小時。梁君彥預計下周四約晚上8時會完成所有程序。而有關法案經特首簽署並刊憲後便會生效。

另一方面,保安局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過往視乎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在香港警方與內地協商後,內地執法機關曾酌情將一些涉嫌於香港犯罪的香港居民送回香港接受調查或審訊。過去5年,每年平均有2至3人因此由內地送回香港。而截至5月底,保安局及其他政策局已與逾50個不同團體、合共超過300名人士就修例建議進行會面,累計會面時數超過70小時。自提出修例、即2月15日至6月10日,局方共收到10位立法會議員的意見書,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回答了共4次口頭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