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衝擊】大律師公會:政府與示威者對話 監警會無權傳證人

撰文:林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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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今日(5日)發新聞稿,回應最近的立法會衝擊。公會指守法是法治的重要元素,但其他如對人權及公民權利的尊重等亦是缺一不可,認為特區領導人「現在必須與社會各方,包括示威人士,進行開放的溝通」,政府應用誠懇的態度回應社會過去幾星期懇切的訴求。
至於監警會現時成立專案組,公會直言,監警會無權傳召證人及提交文件的權力,重申應成立由具公信力、有司法經驗人士主持的獨立調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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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公會新聞稿指「無需提醒公眾守法及保持社會秩序的重要性」,認為個別人士已干犯了不同的刑事罪行。公會直言,守法是法治的重要元素,但其他如對人權及公民權利的尊重、公開及問責的行政機關、在三權分立原則下有效的相互制約及平衡,及獨立的司法機構,亦是缺一不可。

公會指社會各界,尤其是掌有公權力的政府,均有責任堅守基本價值及制度,表明特區領導人「現在必須與社會各方,包括示威人士,進行開放的溝通」,要求政府用誠懇的態度回應社會過去幾星期懇切的訴求,直言政府若拒絕與公眾就重大及逼切的議題對話,是違背法治精神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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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監警會現時成立專案組調查,公會認為監警會沒有亦不能涉足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及可調查範圍,因監警會不能超越調查針對警方的投訴或警隊常規或程序,獨立調查委員會可調查甚麼時間發生甚麼事,亦可調查事件為何發生。

公會又稱,監警會無權傳召證人及提交文件的權力,不能有效保護提供資料人士,甚至將之交予警方,重申應成立由具公信力、有司法經驗人士主持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尋找真相,促使任何在事件中違法或失責者為其行徑負責,有助修補社會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