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自由黨兩元老撐田少 批張宇人「與二百萬人為敵」

撰文:林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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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引發社會撕裂,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今日(8日)更聯同3名榮譽主席,發公開信予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立法會議員張宇人,「迫宮」要求他辭任行會成員。
兩名榮譽主席周梁淑怡及劉健儀分別接受《香港01》電話訪問,解釋上述舉動。劉健儀直言張宇人未有諮詢常委以至黨員意見;周梁淑怡更感慨「冇理由與百萬人為敵……選擇政府的立場,押咗個黨(前途)落去」。

田北俊(右)稱鍾國斌不同意6月9日發聲明的做法,惟黨主席張宇人(左)支持做法,並說服其餘兩位議員易志明和邵家輝支持,最終聲明以無簽名的方式於當晚發出;張宇人下午發新聞稿反駁指當日4人在電話互通下均同意發出,沒人反對。(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劉健儀剖析自由黨對逃犯條例的立場,指一直都不滿意政府倉卒推行修例,惟張宇人非但未有反對修例,更於6.9百萬人遊行後的晚上立即發聲明,予人感覺是「(政府)夠票、(條例)照上(立法會)……慌死遲(了出聲明)」。她認為有如此多市民反映意見,作為負責任的政黨,應該「畀忠言特首聽」,但張宇人沒有,故她感到不舒服。

她又稱,張宇人發聲明前未有諮詢黨員以至常委,及後有年輕黨員與她們接觸,反映不滿,遂醞釀發公開信,「依家得兩條路」,若張繼續代表自由黨,就應該辭任行會成員。

那是否意味另一條路是辭任黨主席?劉健儀稱,委任張宇人為行會成員是代表政黨,否則政府就不會委任他,若對方不予理會,「睇有冇機制開會員大會、常委會,不排除任何嘢」。

被問及是否擔心未來兩場選舉形勢,故發公開信,劉健儀否認,強調是因為眾多人上街遊行,政府不可以強硬通過修例。此舉會否令中方加深自由黨「壞孩子」形象?她反指「被冤枉咗」,2003年田北俊辭任行會成員,實際上是「救咗當時情況」,否則局勢只會更為激化,而今次就算自由黨反對,亦不足以令政府不夠票通過,故不能相提並論。

田北俊辭任後,由同為立法會議員的周梁淑怡頂上行會成員,惟今次黨魁鍾國斌指一旦辭任,自由黨將不會再派代表擔任行會成員。劉健儀坦言是因為當年「行會成員同黨有緊密聯繫,(政府)吸納黨的意見,有效施政、令政策盡量完善,但搵咗Tommy(張宇人),幾時有聯繫?係冇,既然冇function(作用),點解搵人做行會?」

周梁淑怡則指,當公眾認為自由黨「下下都會維護政府」,對黨的形勢將會不利,尤其是當數以百萬計的市民上街,「冇理由同200萬人對著幹」。她認為一個政黨應該要有原則,主席言論要與黨的立場一致,若公眾意見與政府立場不一,「要勸告政府」,現時張宇人卻是「選擇政府的立場,押咗個黨(前途)落去」。

被問及是否擔心選舉形勢,她稱「未諗」,只稱現時犧牲了(compromised)黨的路線,需要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