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港人返內地被查手機 郭家麒:憲法保障私隱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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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因修訂《逃犯條例》而引發的示威衝突持續逾2個月,近日有港人入境內地時,被內地邊檢人員要求解鎖手機查閱,又有人被要求刪除與示威遊行有關的圖片,並被逼寫「悔過書」才獲放行。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今早(20日)接受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時表示,國家憲法明文保障手機私人通訊等私隱內容,邊檢人員肆意強逼開鎖查閱手機,是為國家「倒米」。他又指,從求助市民口中得知,內地邊檢人員幾乎無差別檢查港人手機,對經常入境內地,需在內地工作或居住的港人,有很大影響,他已去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要求局方與內地政府交涉。

郭家麒表示,國家憲法對於手機中的私人通訊等私隱內容,有明文保障,邊檢人員肆意強逼開鎖查閱手機,是為國家「倒米」。(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郭家麒表示,近期陸續收到市民求助個案,表示入境內地時遭查手機。他指,情況相當普遍,特別是35歲以下男性,幾乎「無差別咁查」。他指,許多港人每日都要往返大陸工作,每次過境都要查手機,情況「嚇死人」。

他又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0條指出,除非國家安全及刑事罪行有關,否則執法人員無權查看個人通訊,目前查手機的情況,如被說成是「與國家安全有關」是無限上綱。

多名聽眾致電節目表示見過港人入境內地被查手機的情況。其中李先生指,早前入境時,帶了一部不常用的手機,邊檢人員才無奈地沒有檢查其手機。他認為,情況讓他更加不認同《逃犯條例》修訂,亦顯示內地「陽光司法」不可信。

郭家麒就指,內地有規定,有關的書本、影像宣傳資料,不能入境,但許多香港人只是入境工作,有些圖片資料在自己手機保存,並非印刷出來,或用作傳播,內地執法人員執法強行檢查有密碼的手機內的私人通訊,有違國家憲法規定,是「倒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