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張華峰急澄清:沒稱速龍小隊毋須守法  傳媒或誤會

撰文:鄭榕笛 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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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副主席、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張華峰今日(22日)早上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贊成速龍小隊不一定展示警員編號,認為小隊是處理更嚴重的騷動,這些警員的家屬和仔女資料「隨時畀人搬上網」,指他們在執法時應無後顧之憂。其言論惹來抨擊,監警會前成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直指張說法「好離譜」,批評他損害監警會印象和公信力。
張華峰下午主動澄清,指傳媒可能誤會了他講的說話,強調如果警員執勤期間有使用過份武力,市民投訴時提供警員人數、時間、地點等資料,便可以找出該名警員。張華峰澄清,並沒有說過速龍小隊執法時無需要遵守法例。

8.11當晚,防暴警及速龍小隊衝入太古站拘捕示威者。(資料圖片)

張華峰下午主動會見傳媒澄清,「傳媒可能誤會了我講的說話」,他指當時有記者問他是否認為「速龍小隊」制服需展示編號,否則如何投訴有人使用過份武力,他當時回應指速龍小隊專責應付危險暴力場合,其保密程度及安全程度比一般警員高,若制服有編號可能會被「起底」,個人資料被放上網令家屬受滋擾,繼而影響工作。

張華峰認為「速龍小隊」成員是否需要展示編號一事值得商確,有解釋認為如果沒有編號等於投訴無門,令警員不需要守規舉執法,「呢個係佢哋自己想像出嚟、自己講自己諗,我並無咁樣講過。」張強調,如果警員執勤期間有使用過份武力,市民投訴時提供警員人數、時間、地點等資料,便可以找出該名警員。張華峰澄清,並沒有說過速龍小隊執法無需要遵守法例。

張華峰解釋,「速龍小隊」成員不多,執勤時通常數人一隊出動,「如果搵到時間地點,警方一定查到那隊人,並找到其中有誰的行為如投訴人描述。」

黃碧雲:張華峰應向公眾道歉

民主黨黃碧雲認為張華峰應就其說法向公眾道歉,特首林鄭月娥應革除其副主席一職。她強調監警會已沒辦法令市民對其獨立、公正性有信心。黃碧雲亦質疑,張華峰的說法是否鼓吹警員不需跟規矩辦事,她認為應調查速龍不需展示編號的做法是由警隊高層或警員自行決定。黃碧雲重申,監警會的調查範圍受限於監警會的指引,政府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張華峰澄清,並沒有說過速龍小隊執法無需要遵守法例。(陳欣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