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華峰「無後顧之憂」之說荒謬 監警會亟需改革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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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張華峰周四(8月22日)公然指出,警方速龍小隊執法時不展示委任證是為了「無後顧之憂」,引起社會譁然。此言論不但有違監警會的定位,更無助於修補警民關係。

警隊在這次反修例風波中成為磨心,監警會也被放在鎂光燈之下,接獲及要處理的投訴愈來愈多,問題亦相當棘手,主席也要向英國專家請教。然而,正因為其任重道遠,更應該專業地監察警方執法。張華峰的言論卻叫社會失望。

張華峰在電台訪問中表示,速龍小隊不展開警員編號,做法恰當,原因有二。一來,示威者襲擊警察時如同「自由搏擊」,警員執法平亂時不應太多限制;二來,警員的資料隨時被人放到網上,不展示警員編號,可讓其無後顧之憂。

此等言論錯謬百出。第一,即使有示威者暴力襲擊警員,甚至視之為一場「自由搏擊」,警察也絕對不能夠「以牙還牙」。須知道警方的武力使用全受法例規範,必須有法定目的,及需為最低程度。法定目的之舉隅如驅散非法集結、作出拘捕等,與示威者「自由搏擊」絕對不可能是其合理目的。朱經緯案本應已經立竿見影,向社會說明了警察若然在不需要下便用不當武力,等同違法,需依法處置。張華峰作為監警會副主席,莫非對法例及案例一無所知?

第二,即使有市民存心針對警員,用其警員編號按圖索驥,搜集警員的個人資料(即「起底」)並在網上公開,那麼警方要做的是依法追究,包括以侵犯私隱為法理依據,追究相關人士。保護私隱雖然重要,但警員執法而問責同樣重要;衡量之下,既然前者已有法例及機制保障,社會並沒有理由要放棄後者。

第三,任何社會現象都不能離空處境而泛論之。近來有市民對警察「起底」並放到網上,做法固然絕對不當,需要批評及依法追究,但作為監警會成員,首先要問的是為什麼市民不循正規機制投訴他們眼中的警隊問題?原因之一恐怕正是他們不信任目前的監警機制,包括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在感覺投訴無門之下訴諸錯誤之途,以侵犯私隱的手段「起底」。張華峰說要為了打擊「起底」而不展示警員編號,是倒果為因,無視惡性循環的成因。當前警民關係日益惡化,社會如何相信這名監警會副主席能化解困局?

張華峰若只是立法會議員,其言論或許不至引起廣泛反感;但其身為監警會副主席,言論不論是否代表監警會本身的官方立場,亦已經足以令人擔心,監警會成員並沒有足夠的水平去監察警隊。監警會本身的公信力已經有限,張華峰此番言論若不是火上加油,至少也印證了社會的質疑聲音並非無理。

這次修例風波反映出香港千瘡百孔,問題遍及經濟、政制、監警等,政府必須把握這次契機,撥亂反正。就監警會而言,當局應該修訂《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賦予監警會實質的調查權力,包括可以搜證、向證人取證供等。此等做法乃「有牙力」地監察政府部門的必要之舉。是次風波已完全暴露出監警會失效的嚴重後果,改革刻不容緩。

其次,監警會亦應該全面改組,成為專業的獨立調查部門,有既定團隊及人手編制,正如廉政公署、申訴專員公署等。目前監警會成員全由特首委任,而且成員各有原本之職,多為兼任公職,安排無疑令監警會的效能及公信力大打折扣。正如立法會議員任監警會副主席,隨時予人只為掛名公職之感。縱然當前監警會工作繁重,但若有任何成員尸位素餐、不勝監警之重責,為了公眾利益及保住其公信力,亦應即時撤換。正如監警會前委員、法律學者張達明直言,張華峰若認為警察執法無須守規矩,他應該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