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胡漢清:《緊急法》不應有心魔 解放軍治標不治本

撰文:莊恭南
出版:更新:

反《逃犯條例》風波持續未平息,警民衝突愈演越烈,早前有消息指港府打算動用《緊急法》禁止遊行示威。全國政協委員、資深大律師、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漢清今(29日)出席外國記者會午餐會活動時,被問及《緊急法》能否有效平息社會紛爭。他表示《緊急法》本身存在,不應對討論該法例「有心魔」。不過,他認為目前未到要引用《緊急法》的情況,「但並非永遠唔可能發生,但希望唔會發生」。他又指,從政治層面上看,如出動解放軍解決問題,是治標不治本,「國際社會一定譴責中央,所以必定係香港政府要求,否則中央唔會主動要求,而且依家未到呢個地步。」

全國政協委員胡漢清今日出席外國記者會午餐會活動時稱,目前未到要引用《緊急法》的情況。(盧翊銘攝)

胡漢清指,是否使用《緊急法》是另一問題,但不應「有心魔」,否則會只會「鴕鳥化」。他又指,可採取的手段包括引用《基本法》14條,要求駐港解放軍維持治安,及18條,由人大決定香港進入緊急狀態;而特首要依照《基本法》辦事,需要考慮不同狀況,不可對存在的法例視而不見,「唔可以連講都唔講得」。

他又指,《緊急法》無可厚非,每個國家都有,「美國有大災難和暴動,都會使用,越戰時,國民警衛隊也因警力不足要執勤,所以不應對中國軍隊有咁大反應⋯⋯心態要擺上正軌。」

不過,他指,現在並沒有去到要運用《緊急法》的地步,因警力足夠。

他又認為,社會上理想的表達方式,是非暴力和平示威遊行,「一有暴力只會令大家推開啲」,他認為,政府和示威者需要對話空間。

至於是否需要禁止遊行,胡就表示,律政司要出來表態,「依家係法律領導警察,你要問律政司」。被問及有否聽聞10.1 國慶日,是中央平息《逃犯條例》風波的死線時,他就指,國慶前平息是良好願望,社會上動盪並非可用日期規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