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引消息: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明年有望17日有薪假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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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及屬下的政府人員協會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一視同仁,將外判工的有薪年假提升至17日,與合約制公務員、非合約制公務員看齊。

原有12日假 冀推展至外判工

政府人員協會主席馬志成表示,收到消息政府有意考慮在2020年4月1日推行非公務員合約員工可享每年17天假期,他表示歡迎,因現時部份員工只有12天假期。

然而他指出除了非公務員合約制員工,現時外判合約員工亦只有12日有薪假期,希望政府亦同時讓外判員工亦可享17天有薪年假。

工聯會希望統一政府公務員合約制、非公務員合約制及外判員工的假期為17天。(工聯會facebook)

清潔工:身體勞損 冀能增加假期

有外判的房署清潔工表示,只有12日假,而並非一般公務員的17日。他指清潔工作辛苦,而且現時人工低,請不到人,「每條屋邨都請唔夠人」,工友年紀又大,工作造成身體勞損,所以希望有公平的待遇,假期與公務員看齊。

希望長期服務員工轉為公務員合約

香港郵政合約僱員工會主席杜房喜表示,員工一直同工不同酬,希望優先將在職10年以上非合約制員工吸納為公務員,又希望各部門制定招聘指引,必須考慮非合約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年資。此外,他又希望長期工作且表現良好的員工可發放增薪點,薪酬亦可按年期增長至公務員職級相若的終點職金。

杜房喜表示,不少非公務員合約崗位其實要長期服務,同工不同酬是長期剝削,希望可以成為長工,即納入公務員合約編制。

政府現時將工作崗位分為合約公務員、非合約公務員以及外判工作,杜房喜表示政府「想慳皮」,20年來不斷重覆剝削,員工卻要每一年續約。

馬志成亦指,現時政府提供不同合約做法並不公平,要檢討非公務員合約制是否還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