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向FB查閱周庭專頁訂閱者資料 周庭:FB香港辦公室已拒警方要求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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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常委周庭及主席林朗彥被指去年「6.21」參與包圍警總,被控煽惑、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共3罪。黃之鋒與周庭不滿裁判官四度發出手令,容許警方可查閱其手機內容及向Facebook查閱周庭專頁的訂閱者資料,認為做法違憲,今(16日)入稟司法覆核挑戰裁判官發出手令的決定。
周庭晚上指出,由於Facebook用戶資料均由美國Facebook公司總部持有,並且受美國法律保護,故Facebook香港辦公室拒絕警方要求,沒有交出任何資料。

Facebook香港總部位於太古坊,共設4層,佔地6萬多呎。

所有用戶資料美國總部持有 香港法庭搜查令無法律約束力

入稟狀指,黃及周於去年8月30日就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被捕,兩人的手機亦在同日被警方檢取。警方分別於去年9月3日、10月2日、10月31日及11月6日向裁判官申請手令,要求搜查灣仔總察總部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內所有電子內容,及搜查Facebook總部內有關周庭facebook專頁,及一個呼籲聲援包圍警總帖文的訂閱者資料、IP地址和登錄紀錄。黃及周分別於本年2月5日及2月11日才得悉有關手令內容。

黃、周二人認為,警方申請搜警總做法不妥,在最近被捕人士挑戰警方是否可即時查閱手機的司法覆核案中,上訴庭指數碼世界也可視作一個搜查的地方,裁判官只應就已列明所搜查的手機或電子裝置發出手令,故二人認為裁判官錯誤地應用法例。

周庭晚上表示,收到Facebook香港辦公室的朋友聯絡她,指警方雖然在今年初以法庭搜查令,要求Facebook香港辦公室交出周庭專頁的資料,但由於用戶資料都由美國的Facebook公司總部持有,並且受美國法律保護,故Facebook香港辦公室拒絕警方要求,沒有交出任何資料,「簡單來說,就是所有資料都由美國公司持有,香港法庭的搜查令對這些資料都沒有法律約束力。」

周庭又表示,很多朋友因事件而unlike此專頁,「很感受到在香港這個專制的警察都市下,大家所面對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