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資料指鄧炳強自2002年起涉三度僭建 朱凱廸批「僭建慣犯」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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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道指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早前在2016年租住九龍塘廣播道一單位,其後接獲屋宇署通知天台有僭建物需清拆,惟鄧炳強一直「視而不見」。鄧炳強上周二出現保安事務委員會時澄清,租住單位時不察覺有僭健物,又指接獲屋宇署來信時已要求業主跟進,但承認自己是敏感人物,搵屋前應該找專業人士檢查以及應該盡早搬避免懷疑。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今天(11日)晚上在facebook表示,「根據土地註冊處及消息人士資料」,鄧炳強在2002年起先後擁有四個物業,其中兩個屬多層住宅單位,另外兩個是低密度單位,包括柏麗灣別墅17號天台有兩處加上蓋,地下後花園有構築物,均屬違例僭建;而在錦綉花園住所的後花園白色構築物亦屬僭建。
朱凱廸稱,鄧炳強遷入九龍塘單位前已兩度存在明顯違規僭建物業,批評他是「僭建慣犯」。朱凱廸又指,鄧炳強明日會出席元朗區議會接受質詢,「就請他慢慢向議員解釋」。

2003年11月25日測繪處拍攝的航空照片顯示,柏麗灣別墅17號的天台兩處增設上蓋,另地下後花園亦有構築物。(朱凱廸facebook)

朱凱廸在貼文表示,鄧炳強自2002年起先後擁有四個物業,其中在2002年8月至2006年7月持有西貢柏麗灣別墅17號屋。根據2003年11月25日測繪處拍攝的航空照片顯示,柏麗灣別墅17號的天台兩處增設上蓋,另地下後花園亦有構築物,屬於違例僭建,不包括在柏麗灣別墅的核准建築物圖則中。

另外鄧炳強在2012年5月至2016年5月持有的元朗錦綉花園M段第二街第8號屋。朱凱廸稱,根據2015年9月24日拍攝的測繪處航空照片,則拍到住所有後花園白色構築物,該構築物屬僭建。朱凱廸稱因該構築物在2012年1月未見到,故有可能是在鄧炳強持有單位期間僭建。

朱凱廸又稱,2016年鄧炳強由錦綉花園遷入租用的九龍塘寶能閣高層連天台僭建單位,「即是由一個有僭建物的物業遷到另一個有更大型僭建物的物業」。

近日有報道指,鄧炳強在2016年租住九龍塘寶能閣一單位,而該天台在他居住期間,一直有違法僭建物,屋宇署 2017 年 2 月發現天台僭建物,向業主發清拆令,但僭建物至今仍存在。鄧炳強其後解釋指,當收到屋宇署通知後即通知業主處理,但業主一直沒有履行清拆令。

根據2015年9月24日拍攝的測繪處航空照片,拍到鄧炳強當時住所的後花園白色構築物,該構築物屬僭建。(朱凱廸facebook)

朱凱廸稱,鄧炳強曾指若他本人違法,絕對不會逃避。朱凱廸批評,事實上鄧炳強持有西貢和元錦綉花園已經涉嫌僭建,他亦hashtag「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犯法就是犯法一定要負責」。

警方:鄧炳強會配合相關部門調查

警方回應稱,處長鄧炳強留意到有關帖文,如有需要,他會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提供所需資料以供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