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改選|電郵為候選人拉票 彭韻僖:個人推薦不涉利益衝突

撰文:陳綽嵐
出版:更新:

香港律師會理事會本月28日改選理事會,10人競逐5個席位,當中一半屬自稱是「開明派」的民主派。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近日向數百會員發電郵及電子訊息,推薦另外5名非「開明派」參選人,做法被質疑。
彭韻僖今日聯同多名理事(14日)召開記者會,她強調每個人、包括律師會會長及會員,皆有表達個人意見的自由,向相識的會員推薦候選人是合情、合理、合法,不涉利益衝突。

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右三)聯同副會長及理事舉行記者會。(羅君豪攝)

律師會聲明:不擁護任何候選人

律師會副會長陳澤銘讀出律師會聲明,強調公眾要分清楚律師會及個人層面的差別,指律師會並非為推動任何政治理念成立,必須保持中立,確保選舉公正,不擁護任何候選人,但個別會員及會長絕對有持個人意見的自由,是基本法所賦予的權利。

彭韻僖補充指,以個人身份而言,可享有言論自由,選舉前聯絡認識的人,表達對候選人的意見,做法「合情、合法、合理」,並澄清指聯絡名單取自個人資料庫,非利用會長身份發送。

有記者問到,部分意見認為彭韻僖有機會參選下屆會長,現時對候選人發表意見存在利益衝突,彭韻僖批評說法謬誤、指鹿為馬,指20位理事都有機會成為下一屆會長,她在律師會會長身份上,所有決策均須通過理事會,不存在利益衝突,呼籲傳媒不要將個人意見混淆到律師會層面。

副會長:勿「妖魔化」授權票

對於彭韻僖日前呼籲會員毋須出席今年的週年晚會,著會員授權彭,以個人名義為他們代投。陳澤銘澄清,無論是親身、郵寄或投權代理人投票,均為合法,呼籲其他人不要「妖魔化」授權票。他指所有會員皆是專業律師,相信他們有能力作出獨立思考,決定投票意向,不會受制於任何人的施壓。

律師會現任理事張達明表示,他留意到律師會發出的聲明,他以個人身份表示,聲明得到理事會過半數通過,不過他並不知道律師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又指所有理事需就理事會決定作集體負責,聲明並無觸及律師會會長能否公開遊說他人支持某參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