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梁美芬:癱瘓議會不能接受 35+違《基本法》原意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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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中訂明嚴重干擾政權機關均違反顛覆國家政權罪,有指條文針對民主派於議會拉布、以及35+目標否決所有政府議案度身訂造。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經民聯梁美芬今日(3日)接受傳媒提問時表示,不能只看單一事件,要視乎拉布的意圖及行動,認為議員可以對單一議案表示不滿,但破壞、癱瘓及干擾議會進行則不能接受。她又批評,35+講明否決所有政府議案及其背後目的,違反《基本法》原意。

對於《港區國安法》出台數日尚未有英文譯本,梁美芬指,國安法為全國性法律,中央表明應以中文版為準,英文譯本亦需待中央政府完成。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被禁 郭榮鏗批以言入罪

港府昨晚(2日)發表聲明,指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有港獨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早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質疑,去年區議會選舉多名候選人以此口號作為政綱,卻未由因此被取消資格,感覺當局「走漏眼」。梁美芬同意有關說法,認為該口號提出的環境性質,可以理解為與倡議自決有關,超出「一國兩制」的底線,選管會當時不可能放行。

公民黨郭榮鏗則批評政府以言入罪,國安法條文保障港人國際公約下的表達及言論自由,政府卻強行將一些口號解讀,無法治可言。被問到會否擔心被秋後算賬,郭榮鏗指,現時香港任何事都可發生,不能評估當局會如何運用權力,扼殺港人的基本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