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立法會調查梁振英委員會結束工作:梁拒赴會議取證困難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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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涉收取澳洲UGL公司約5,000萬元未有申報,立法會在2017年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有關事件。專責委員會今日(15日)發表報告,指鑒於委員會的運作一直舉步維艱,委員認為難以依據其職權範圍,就所涉事宜進一步展開調查工作;具體而言,專責委員會無法進入發掘事實及審議的階段,故決定結束工作。

專責委員會主席謝偉俊(羅君豪攝)

報告指,梁振英沒有提供專責委員會所要求的資料,反之,他向專責委員會提供了一份載有 12 份文件的檔案,並聲稱該等文件足以協助專責委員會達致正確結論。梁振英表明,他不會出席專責委員會任何會議。

報告又指,專責委員會在調查時遇到不少困難,在索取資料/取證方面困難重重,難以就其調查工作獲取相關、充分及全面的資料/證據。另外,相關各方亦拒絕出席專責委員會的研訊,以致專責委員會無法向證人獲取更多資料/證據,認為各方所出示的資料充其量只是對其本身有利的陳述,而若專責委員會據此衡量這些資料所具的分量,而沒有機會向相關證人釐清所涉事宜,並非恰當的做法。

報告指出,專責委員會所得資料屬一般性質,由於專責委員會取得的相關 /有用資料有限,專責委員會無法以公平客觀的方式,就其調查的事宜達致任何可確立的調查結果、觀察及結論,而就構成是次調查主題的任何或全部指稱而言,在此基礎上斷定對任何人/任何一方所作的指稱成立或不成立,並非恰當的做法。

民主派4名議員梁繼昌(圖)、楊岳橋、尹兆堅及林卓廷今天另行就事件發表少數報告。(羅君豪攝)

民主派少數報告:對梁拒絕合作態度極度遺憾

民主派4名議員梁繼昌、楊岳橋、尹兆堅及林卓廷另行就事件發表少數報告,指梁振英是專責委員會的主要調查對象,但他拒絕出席任何會議,令專責委員會的工作難以進行及無法藉研訊找出 UGL 事件的真相,又批評他拒絕合作的態度令人極度遺憾。 

對於民建聯周浩鼎曾與梁振英聯絡,就專責委員會的擬議主要研究範疇作出討論及在其後提出建議修訂,並且未有及時向專責委員會披露有關事情,4名議員認為周浩鼎的行為有違誠信,並嚴重損害專責委員會的公信力,應予強烈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