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延期|林鄭:政制局來年應研改選舉法 爭取設關愛隊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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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今日(31日)正式宣布,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將原定於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至2021年9月5日舉行。
在今日記者會上,林鄭被問到若一年後新冠肺炎疫情反覆,會否再押後選舉?她回應指,今次疫情凸顯了選舉安排會受很多突如其來所發生的事影響,認為「影響投票權好緊要」。
林鄭建議,若獲得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同意,未來一年應爭取處理有關選舉安排,若明年再遇上同樣情況時,政府都會更有能力在不需押後選舉下,處理有關選舉安排。

林鄭建議,若獲得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同意,未來一年應爭取處理有關選舉安排,若明年再遇上同樣情況時,政府都會更有能力在不需押後選舉下,處理有關選舉安排。(羅君豪攝)

對於為何不能以緊急法解除一些選舉限制,例如境外投票及電子投票,令投票可如期舉行,林鄭指出,緊急法的功能雖然可凌駕其他法律,但仍需有其他配套,又提到政府本身希望在今年選舉中在票站增設關愛隊、閉路電視及電子派票等,但都做不到,「我都要說服選管會,在未來一年俾我地爭取做到以上工作」。

譚志源:理解及支持延期 料人大會作必要、及時決定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鑑於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為保障市民大眾健康及安全,特區政府決定依據相關法律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一年,是可以理解並予以支持。他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依法就未來一年期間如何安排特區立法機關有效行使《基本法》所規定的權責,作出必要和及時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