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父母發公開信 批陳同佳龜縮促訂赴台日期 管牧:下周回應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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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犯《逃犯條例》修訂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去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當時曾公開表示會到台灣自首,惟至今近一年仍未成行。一直代陳同佳對外交代赴台事宜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日前表示自己不是陳同佳的代言人,但就強調陳同佳現時仍然願意赴台承擔法律責任,待兩地通關後願意到台灣接受制裁。
潘曉穎父母今日(23日)透過媒體對陳同佳發放公開信,質問對方「為什麼還要龜縮?」,及在台灣已開通特別聯繫窗口的情況下,為何尚需等到通關才赴台投案。基於管浩鳴已表明不能代表陳同佳,潘的父母要求陳親自回應。
一直協助陳同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下星期與陳同佳會面,屆時再作回應。

▼台灣殺人案案情▼

潘曉穎父母透過《立場新聞》對陳同佳發放公開信,信件開首重申日前接受該網專訪的內容,指「人在做,天在看,天綱恢恢,疏而不漏」,要求對方盡快兌現承諾,才對得起他自己及死去的女兒。信中提到,潘曉穎只是一名善良、孝順乖巧的普通少女,「沒有害人之心,亦沒有防人之心」,本著愉快心情與陳同行,但在她毫無防備下,遭到陳同佳「無情及兇殘的殺害」。

潘的父母又再信中指控,陳同佳親手破壞一個原本幸福完美的家庭,令一家人從此變得支離破碎、陰陽相隔,對此永遠不能釋懷,反問對方良心是否過得去;希望陳堂堂正正站出來,為自己的極大錯失承擔責任,盡快赴台接受殺人案的公正審判。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港府角色,指由於在香港法律上陳同佳現時是自由人,港府並無基礎可就此事再作跟進,「睇唔到由我哋出面有咩好處」。她又稱,若有需要,特區政府十分願意就陳同佳赴台提供協助。

▼陳同佳去年出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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