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保護海港條例 政府正準備相關行政指引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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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日(7日)三讀通過《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包括強化規管大型填海工程,簡化為改善維港而進行的小規模填海工程機制,做到拆牆鬆綁。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政府正準備行政指引, 會在未來幾個月內完成。

甯漢豪(廖雁雄攝)

《2024年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引入三方面機制,包括規管在海港內進行的填海工程、裁斷是否推翻不准在海港內進行填海工程的推定,以及豁免改善海港填海工程及海港非永久填海工程,使其不受該項推定所規限。甯漢豪表示,修例不涉及收窄維港範圍的定義,以免引起爭議或令人懷疑政府修例意向和目的。

海濱事務委員會主席何文堯。(盧翊銘攝)

海濱事務委員會主席何文堯對立法會通過修例表示歡迎。他今日在電台節目中稱,海濱事務委員會嚴謹把關,市民毋須擔心維港會有太多填海工程,對整體海岸線構成影響。何文堯強調,日後維港兩岸海濱有更多空間進行改善工程,以符合市民的需要。

謝偉銓(黃浩謙攝)

對於社會有聲音質疑修例削弱法院角色及剝奪市民覆核權利,相關法案委員會主席謝偉表示,政府已解釋現行條例並沒要求法院審批填海工程,本次修例將政府決策透明化及清晰化,公眾若認為政府違反程序公義或法律原則,仍可透過司法訴訟尋求覆核。

他建議政府制定填海影響評估指引,列明生態、景觀、交通等核心指標,避免審批流於主觀。他又建議設立項目整合審查機制,若短期出現多個相似豁免申請,政府要主動審查,必要時合併並啟動大型填海程序。

政府3月21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保護海港條例》。(歐嘉樂攝)

條例修訂後,放寬了海濱長廊、行人板道、單車徑工程可填海的總面積不超過0.8公頃。非永久填海工程總面積不可超過3公頃,工程總時限為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