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火輪」等工具合法化推遲兩年 陳美寶料明年交草案 披露一框架
「風火輪」、電動單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修例工作,原定計劃2023年下半年完成,至今兩年未有下文,過往不時發生意外。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今日(30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質詢,追問何時立法規管。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最新預告短期內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報告,料明年將條例草案交立法會審議,初步建議要年滿16歲、佩戴頭盔、引入認證制度,研洪水橋等新發展區單車徑可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並參考單車相關罰則,同時計劃一併收緊單車佩戴頭盔要求。
劉國勳關注何時立法規管、是否即時生效
會上,劉國勳表示,電動可移動工具在街上「左穿右插」十分危險,問及立法後會否即時生效。此外,他質疑將來沒有認證的工具是否不能出售,若然「可以賣但不可以用」會存在漏洞。
陳美寶研洪水橋等新發展區單車徑可使用
陳美寶表示,現時電動可移動工具大致分兩類,一是電動個人移動工具,譬如「風火輪」、電動平衡車;另一類是電動輔助單車等。她表示,局方現時有積極研究幾個方向進行規管。
應用地點方面,她表示要與相關部門商討電動可移動工具作為短途出行代步工具的可行性,譬如是否在洪水橋等新發展區的單車徑網絡允許安全行駛,若單車徑闊度不足、與行人路交替頻繁等,就不符合要求。其次,需要配套設施,例如充電設施等。
駕駛者須滿16歲、戴頭盔 參考單車相關罰則
對於開放單車徑以外地點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陳美寶表示過去調查顯示6成人支持電動輔助單車在單車徑使用,但有3成人反對,主要是關注潛在風險及空間有限,希望政府小心處理。對此,陳美寶表示運輸署正在制定要求,包括要第三方測試規格及電機,認證產品要有二維碼標籤,電池及電子設備要根據國際標準認證測試。
陳美寶亦透露局方擬監管的方向,包括駕駛者年滿16歲、佩戴頭盔,會制定實務守則,會繼續宣傳及教育。罰則要與風險相稱,會參考單車相關罰則,但嚴重罪行例如改裝車等,就會參考汽車相關罰則。
產品規管方面,陳表示要市民安心使用,要嚴守產品安全,會顧及網上購買如何達到相關要求。
陳美寶擬收緊單車佩戴頭盔要求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李鎮強指很多人沒有佩戴頭盔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建議讓駕駛者參加筆試、報讀課程、學習道路安全知識。
陳美寶回應指,希望普通的單車使用者都佩戴頭盔,望明年就電動可移動工具修例時,一併收緊頭盔佩戴的規則。
容海恩質疑為何推遲立法 陳美寶:不代表沒有做事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表示,局方曾表示2023年底完成修例,但如今延遲了,問及局方遇到甚麼困難。
陳美寶稱,立法時間表未必進取,但不代表沒有做任何事,期間曾研究產品認證、城市規劃如何將電子輔助單車納入單車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