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設立樓宇維修監管局? 甯漢豪:須研會否與屋宇署重疊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1月15日)表示,坊間有聲音建議設立「樓字維修監管局」,政府會就此多聽意見,但同時須思考期望這個監管局達到什麼職能,會否與現有機制或部門職能重疊。
莊豪鋒提議案促改善大廈維修工程管埋
立法會今早辯論實政圓桌莊豪鋒提出的「改善大廈維修工程管理」議員議案,甯漢豪作開場發言時,再就昨日於立法會大會上提出的相關制度改革,包括加強政府規管樓宇工程及增強支援屋苑法團與業主作出解釋。
甯漢豪指出,在樓宇維修工程監管方面,政府透過擴大《建築物條例》修例建議的範圍,改革整個監管維修制度,同時強化屋宇署職能,加強抽查和執法,以及收緊註冊檢驗人員和小型工程承建商的註冊和紀律處分制度。
甯漢豪:樂見議會與輿論支持加強版「招標妥」
至於增強支援法團和業主方面,甯漢豪表示,樂見議會和輿論支持加強市市區重建局角色,特別是推行加強版「招標妥」。她指出,相信市建局對工程顧問及承建商加強背景審查,以及為業主揀選顧問及承建商等舉措,可減低顧問、承建商和個別業主之間作出非法串連的機會,並吸引具質素的顧問和承建商參與樓宇維修工程,推動建築業界良好作業。
甯漢豪又表示,聽到有議員和坊間評論認為應該更進一步,設立獨立樓宇維修監管局,政府會就此多聽意見。但她強調,討論時值得想一想,我們期望這個建議中的監管局作甚麼職能,如果期望它能幫助一些沒有專業知識的業主,監督他們的維修工程,這和政府現在提出的,由市建局去選顧問和承建商,分別為何,是不是現在提出的已經發揮到相關功能?如果期望監管局做法定執管者,其功能會否與現時負責執管的屋宇署重疊?
沙田翠湖花園圍標案 法官建議設法定機構監管維修
十年前沙田翠湖花園翻新工程牽出圍標案,2016年相關工程判頭被裁定多項串謀提供利益罪名成立,判囚35個月,法庭當時指出,政府應考慮成立法定監管機構,賦予其足夠權力以規管樓宇維修。測量師學會等專業組織據此建議成立「樓宇維修工程監管局」。同年較早前市建局推出「招標妥」,向私人樓宇業主立案法團提供樓宇維修方面的專業及技術支援,冀可減低圍標機會,監管局的討論則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