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教訓|「招標妥」加《建管條例》可否杜絕圍標?

撰文:陳奕謙
出版:更新: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後,與之同期接獲強制驗樓法定通知的深水埗怡閣苑,在房屋局的特別巡查行動中被發現同樣以塑料膠板遮封窗戶。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即時要求承建商移除塑料膠板,命令暫時停止工程,並表示會考慮作出檢控。

現場為長沙灣怡閣苑怡康閣。(張家豪攝)

位於港鐵長沙灣站和深水埗站之間的怡閣苑,是在今年4月展開大維修工程,大廈搭上白色棚網。

專業門檻與「招標妥」局限

韋志成在卸任市建局行政總監前,還到訪屋苑了解維修進度,跟身兼深水埗區議員的法團主席交流舊樓維修的挑戰。但即使是韋志成形容的「這麼用心」,也要到當局的特別巡查行動才叫停發泡膠板圍封窗戶的做法,其他大維修工程的監督之難可想而知。

上文提到業主和管理委員會之間可能有矛盾,那還未算上維修工程涉及的專業知識。由制定標書、分析回標、造價估算到用料、安全要求以至監工過程,業主即使有心跟進,也可能因為認識不多而無從入手。所以在聘任註冊檢驗人員(RI)的過程中,物管公司的意見是重要的;在招標展開大維修階段,工程顧問的角色更是關鍵。搭棚開工之後,保護網物料阻不阻燃,封窗的物料會否易燃,施工過程是否安全,這些都要倚賴外聘工程監督。

市建局2016年推出「招標妥」。(資料圖片)

市建局在2016年推出「招標妥」,為業主提供第三方的專業意見和技術支援,理論上可以縮減與工程顧問之間的知識差距,不至於過份依賴其意見。而標準化招標與合約文件,也可以降低處理文件的技術門檻,令業主較容易參與其中。不過當實際收到二十份、三十份回標之後,業主始終不可能全部消化,尤其是如果涉及物料、方法等技術問題,更要靠工程顧問的分析和評分。

圍標「進化」:中間人與豬仔標

或許這說明了為什麼一方面「招標妥」已經協助了4500多宗個案,涉及多達48萬個住宅單位,但另一方面打擊圍標的執法行動中,仍然可以見到工程顧問串通承辦商,甚至有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成員牽涉在內。

廉政公署前年的「火網」行動涉及工程顧問接受中間人的賄賂,與工程承辦商串謀詐騙。廉署去年又與競委會兩度聯合行動,拘捕工程承辦商、工程顧問、中間人、物管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成員。 被指涉事的工程公司俊豪亦曾入標宏福苑的大維修工程,只是得票僅次於宏業而沒有取得合約。而行動涉及的兩個港島屋苑,維修工程合共約1.4億元,據指就是柴灣樂翠臺及西環海都樓。

2025年9月10日,競委會公布,就樓宇維修圍標案件展開搜查行動。(競委會提供圖片)

新修訂的《建築物管理條例》今年7月生效,要求樓宇管理人在招標過程中申報關係。但若然涉及中間人,物管公司和業主立案法團成員即使與工程顧問或承辦商沒有利害關係,也無法反映背後是否有所圖謀。

在最新一宗、今年9月的競委會案件中,多個工程承辦商涉嫌直接或透過中間人協調投標價格,由部分承辦商以「豬仔標」掩護,以協助預定投標者中標。這意味即使大維修工程揀選的公司不是最貴,也仍然有可能是圍標的結果。

設立樓宇維修監管局堵塞漏洞?

事實上,早在八年前傳真社已曾經和經濟學者梁天卓分析大廈維修工程的投標情況,發現有幾間活躍投標的工程公司價格浮動,有時最高但有時最低,因而有私下協調投標價格的嫌疑。梁天卓亦曾經與曾國平、徐家健分析指出,強制驗樓的維修工程中標價一般較高,並認為這是由於業主必須在限期內完成維修,承建商因而更容易提高價格。即使法定的維修要求未必很高,但如果業主本身對工程的認識不多,也可能被引導至不必要、但造價更高的方案。

12月7日,繼續有工程人員在大埔宏福苑,清理大火後遺留在現場的棚架雜物。(王譯揚攝)

屋宇署每年向600幢私人樓宇發出強制檢驗法定通知,舊樓的維修工程肯定「長做長有」。回看本港首宗圍標案,九年前沙田翠湖花園的裁決,法庭曾經建議成立法定監管機構,規管樓宇維修。「樓宇維修工程監管局」雖然沒有成事,但市建局的「招標妥」算是以自願的性質、輔助的角色規範這個市場,而民青局修訂《建管條例》就是從「用家」方面入手以減少被圍標的風險。但從樂翠臺、海都樓的圍標風波,到宏福苑、穗禾苑的業主與法團矛盾,爭議似乎未曾平息。隨着愈來愈多樓宇老化失修,規管方案或許也要復修、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