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然倡研究大灣區協同立法 謝小華:已推多項對接三地政策措施
立法會今日(1日)辯論由選委界議員李浩然提出,「研究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立法」的不擬具立法效力議員議案。議員就粵港澳首個協同立法的內容抒發己見,李浩然認為應首先選擇三地共識強的「跨境數據流動」立法,選委界蘇紹聰就希望將北都專屬法例擺第一位,令陸路口岸的人流、物流、資金流等更便利。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謝小華表示,在中央大力支持下,即便未協同立法,亦已推出多項對接的政策措施,涵蓋司法合作、創科資源流動等領域,未來會繼續與廣東省和澳門政府緊密聯繫,深化不同範疇的規則對接機制。議案最終以過半數贊成通過。
李浩然倡以「跨境數據流動」嘗試協同立法
提出議案的李浩然稱,促請政府開展三地就大灣區事務進行協同立法的研究,認為協同立法可以破除體制機制的壁壘,解決要素跨境流動因成本高昂抑制市場一體化進程的問題,亦能釋放協同創新潛能。他建議優先選擇共識強、不太複雜的領域協同立法,例如跨境數據流動,並設專責機制,以常態化粵港澳三地的立法信息交流。
蘇紹聰倡研與內地協同設立北都專屬法例
選委界蘇紹聰建議將北都專屬法例的立法工作,作為首項協同立法的內容。他指,可探索如何就七個陸路口岸的人流、物流、資金流、數據流便利化等方面一同立法,為日後大灣區更廣泛的協同立法累積經驗。
他亦希望研究深化現有的跨政府交流機制。他指,香港同廣東、澳門之間已建立多個聯席會議機制,例如法律部門的聯席會議,建議港府考慮同兩地政府研究在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內,加入「大灣區協同立法交流」內容。
陳曼琪倡吸引內地仲裁到港設分支 聚焦生物醫藥等領域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曼琪關注打造香港的仲裁產業鏈。她指,「十五五」規劃等支持仲裁機構拓展海外服務網絡,香港仲裁服務具備國際吸引力,亦有空間吸納內地仲裁案件,希望港府盡快修訂《香港仲裁條例》,並與大灣區內地城市共研聚焦前沿科技領域的仲裁規則。
她亦希望將北都河套港深創科園區打造為「國際仲裁樞紐」,吸引內地仲裁機構到港設立分支,聚焦數字金融、生物醫藥、知識產權及低空經濟等領域,並將「港資、港法、港仲裁」適用於河套深圳園區的外資企業。
姚銘冀三地設數據法規互認機制
民建聯新界北議員姚銘認為,協同立法的本質是「商討」與「協作」,而非權力轉移,背後的意思絕不是改變立法會職能,亦非廣東省擁有對香港的立法權。他提到,若協同立法,應思考標準是「就高」還是「就低」,舉例三地的數據法規的側重點不同,內地有嚴格的《數據安全法》及《個人信息保護法》,強調國家安全與數據出境限制;香港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則較側重個人權利並與國際接軌。
姚銘續指,應探討建立一套公認的標準或互認機制,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為科研與商務數據往來提供法律便利,釋放數據要素的潛力,同時保障市民個人私隱。
謝小華:未協同立法下 已有多項三地對接的政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謝小華稱,國家《立法法》有明確條文授權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進行區域協同立法,惟相關法例不是在港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若在大灣區協同立法,必須要有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的支持,亦要保持內地與香港法律制度有清晰分野,及建立聯繫。
她續指,在提升大灣區規則和機制銜接方面,在中央大力支持下,還沒有協同立法時,已經推出多項對接的政策措施,涵蓋司法合作、創科資源流動、基建等領域。她舉例港府會為河套香港園區的人員流動訂立附屬條例,及經粵港兩地政府協商的「港車北上」和「粵車南下」政策。
她表示,政府很重視大灣區高質量建設,會繼續與廣東省和澳門政府保持緊密聯繫,深化不同範疇的規則對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