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政府強烈譴責外部勢力誤導抹黑 被告非因政治觀點受審

撰文:洪芷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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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罪成,政府今日發聲明,指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等,藉法庭支聯會案定罪裁決,針對香港特區作出毫無事實根據的詆毀抹黑,予以強烈譴責。政府強調,法庭頒下的裁決指出,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並指被告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使他人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黃偉民攝)

法庭裁決:被告對中國共產黨懷敵意 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範圍

政府指,《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香港特區憲制秩序的最重要組成部分,明確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制秩序的核心和基礎,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憲法會容許公民顛覆憲法所確立的憲制秩序和國家根本制度。

政府強調,法庭頒下的裁決清楚指出,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只會考慮與本案相關的法律和證據,以決定控方能否把控罪證明至毫無合理疑點。法庭亦指出,案中被告一直以來都對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中央政府懷有敵意,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被告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將其抗爭立場堅守到底;即使被告知道他們的言行可能已經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的範圍,也毫不理會。

政府:被告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 使他人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

政府續指,法庭早前已闡明行使權利和自由的界限。上訴法庭在另外一宗案件的判決中指出,批評政府、司法行政包括法院判決,或參與辯論或提出對政府政策或決定的異議,無論多麼強烈、有力或尖銳,本身都不構成煽動意圖。問題在於有關人士是否有心煽動仇恨,或意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政府指,就本案而言,被告試圖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使他人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目的,其陰謀昭然若揭,必須依法懲治。

政府表示,法庭就本案頒下的裁決理由鏗鏘有力、有理有節,當中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裁定被告有罪的理由。

支聯會案在西九龍法院裁決,有大批警員在法院外戒備。(陳曉欣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