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 民建聯倡取消授權書上限 設機制抽查授權票

撰文:林彥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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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公眾諮詢本月11日截止。民建聯今日(9日)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會面就修訂提出意見。民建聯指出,為確保會議取得足夠業主人數順利召開,希望當局就取消委任代表文書設上限,以理順會議流程。

民建聯又建議加入執法部門抽查機制,例如隨機抽查法團1至2%的授權書,核對業主資料及授權真偽,並考慮類似現時使用的「 eClass Parents」系統,讓業主、物管、政府三方使用,以令重要通告、大廈管理資訊的發布可更加到位。

民青局提五大方向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

宏福苑大火揭示樓宇維修制度存在問題。民青局早前宣布將循五大方向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包括提高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決定的出席及投票門檻,在「第2類大額採購」增設5%或100名業主「親自投票」門檻,並引入出席及親自投票門檻分級制,同時,涵蓋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新增在授權書中簽署及聲明要求,並建議考慮僅容許業主親屬或同一屋苑的其他業主等特定人士,擔任獲授權代表。

民建聯:修例有助回應授權票被濫用

民建聯多名立法會議員今日會見麥美娟,提交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建議。民建聯指,支持修訂方向認為有關建議能針對性回應授權票被濫用、小業主權益受損等問題,有助防止業主在不知情下「被授權」,並透過提高大型維修工程投票門檻,確保重大決定獲更多業主親身參與。不過,該黨認為部分修訂或會對會議效率帶來挑戰,但透過強化行政支援及引入專業協助,可在權益保障與可行操作之間取得平衡。

倡取消委任文書上限 以確保會議足夠人數召開

就委任文書設上限方面,民建聯指,經諮詢業界及業主意見後,為確保會議取得足夠業主人數順利召開,希望當局取消有關安排,以理順會議流程。同時,由於現時核查授權票問題上存在大挑戰,不應只容許業主親屬或同一屋苑其他業主等擔任獲授權代表。

民建聯又建議加入執法部門抽查機制,例如隨機抽查法團1至2%的授權書,核對業主資料及授權真偽,若發現冒簽等情況須作出刑事檢控,以提高阻嚇力度,相信此舉亦有助了解現時授權票運作情況,為未來進一步修正措施提供參考。

民建聯見記者。(林彥汛攝)

民建聯新界東南議員葉傲冬指,諮詢期間收集的意見顯示,相比起就授權票設限,更應做好授權票核查,期望政府做好核查工作,並善用科技使授權人及被授權人知悉情況,例如可善用智方便。

問及假如業主身處海外,或為海外居民無法使用智方便,應該如何處理。葉傲冬認為,亦可使用類似現時學界使用的「 eClass Parents」系統,透過電子簽署讓業主、政府等持份者知悉該簽署屬於業主。

民建聯新界北議員姚銘期望,當局可建立由業主、物管,以至民政署組成的三方平台,使用科技處理核實授權票,並刊載通告、大廈屋苑事宜,以此去處理核實資格問題。

黃大仙飛鳳街一個地盤有棚網起火,燒穿一個大洞,遺下熏黑痕跡。(梁偉權攝)

建議研究由獨立公權機構協助舊樓統籌大型維修工程

另外,該黨又建議,當局應盡快研究由獨立公權機構協助舊樓統籌大型維修工程,分擔法團行政負擔。

早前,李家超落區收集香港首份五年規劃,及新一份施政報告時,有市民建議在發展局下設立屋宇維修署,專責監管舊樓維修。當時李家超指,若有獨立專業的代辦機構,幫助市民處理問題,令市民只需要關心夾錢,支付費用後獲得專業合理的服務,避免有腐敗和剝削情況,建議「值得多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