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澄清無計劃撤離香港 港府批有外媒以斷章取義報道混淆視聽
政府計劃本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打擊「起底」行為的修訂條例草案,《華爾街日報》日前報道,代表Facebook、Twitter、Google等多間國際科技巨擘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IC)去信私隱專員,稱修例可能令公司、員工被調查,若港府堅持修例,或會暫停為本港提供互聯網服務。
政府晚上(6日)回應指,留意到聯盟已澄清致函的信件,並無提及個別互聯網企業成員的取態,批評有外國媒體以斷章取義的報道混淆視聽。政府發言人又指,早前已相約聯盟會面,了解他們對修例的關注,強調會爭取在本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相關修例草案。
政府發言人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正與私隱公署修訂《私隱條例》,以更有效地處理及規管與「起底」有關的行為。發言人指,過程中已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法例,以便就「起底」罪行的定義、刑罰、舉證門檻等作出切實可行的修例建議。
發言人強調,修例只涉及打撃「起底」行為和賦予私隱公署執法權力,罪行範圍界定清晰、具針對性且目標明確,並在保障私隱和言論自由之間,取得合適平衡。
AIC網站現公開致私隱專員信函(僅供英文)
聯盟信函:科技平台免懲處的唯一方法 只有避免在港投資和提供服務
亞洲互聯網聯盟(AIC)回覆《香港01》時表示,致函予私隱專員是表達業界的關注,強調信件中並無提及個別成員,並澄清沒科企成員準備撤離香港。Google回覆時,亦轉述聯盟的回覆,指無成員計劃撤離香港,《華爾街日報》提及的Google、Facebook、Twitter等,從無表示會拒絕在香港提供服務。
據聯盟向私隱專員發出的信函,在第5頁「建議」部份,提到在評估言論是否涉嫌違法,引入嚴厲懲處,如同鼓吹有關社交平台對當局將有關帖文下架的要求「照單全收」,變相是鼓勵平台過度審查用戶,將對言論自由造成極大影響,並不符合全球規範和趨勢,科技平台為避免懲處的「唯一方法」,只有避免在香港投資和提供服務(The only way to avoid these sanctions for technology companies would be to refrain from investing and offering their services in Hong Kong)。
葛珮帆批《華爾街日報》惡意製造誤導新聞抹黑香港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華爾街日報》惡意製造誤導新聞抹黑香港,「證明某些媒體背後有政治操作,以新聞報道作為攻擊港府施政的政治炒作工具。」
她強調修訂《私隱條例》目的打擊違法的「起底」行為,並不影響公司的營運工作,又指本港修例比起歐盟的《通用數據保障條例》相對溫和,認為科企的憂慮未免反應過敏,相信政府與私隱專員能做好解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