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世錦黑哨】一文看清爭議:鄭姝音10個犯規逐個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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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跆拳道錦標賽女子73公斤以上級決賽,中國的里約奧運金牌選手鄭姝音因10次出界犯規,令主場的英國選手禾丹(Bianca Walkden)摘金。事件引起媒體關注,大眾亦指摘「裁判不公」、「黑哨」、「造黑」。本文嘗試從專業角度,透過分析10次犯規,帶出事件爭議之處。

作者:洛生
經武備志團隊編輯

在英國曼市(曼徹斯特)舉行的世界跆拳道錦標賽中,出現出現極具爭議性的一幕(按下圖再向左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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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73公斤以上級別決賽,中國的里約奧運金牌選手鄭姝音對主場英國選手Bianca Walkden,懷疑因裁判執法不公,鄭姝音大幅領先9分之下,在比賽剩下50秒時,因10次犯規「失格」落敗。現場觀眾不滿賽果報以噓聲,鄭姝音立時跪坐在地上痛哭。之後的頒獎禮,鄭再次哭成淚人,冠軍得主亦因全場噓聲感到委屈而落淚,場面十分尷尬。

事件引起大眾關注,「裁判不公」、「黑哨」、「造黑」之聲不絕。本文逐一分析事件的爭議之處。

▍原來 WT跆拳道可以推人!?
▍十次犯規導致落敗!?

首先,很多人以為WT跆拳道(下稱跆拳道)不可以推人,其實不然。

(影片擷取自:http://bit.ly/30tkAxm)
(影片擷取自:http://bit.ly/30tkAxm)

自2017年起,WT把部份的「推」(Pushing)列為合法動作。明顯地將對手推出場外,或在對手攻擊時將其推開,包括對手在正拳攻擊或踢擊;推對手時包含抓、勾腳、或阻礙對手的正常攻擊動作,推人的選手將被判罰。

(影片擷取自:http://bit.ly/30tkAxm)

只要不是以上情況,其他推人動作,包括將對手推開並執行踢擊或攻擊動作,以手、拳、手臂或是胸部推對手,有新條例下都不屬犯規,甚至將對手推倒在地,亦不會判罰推人的選手,而是判罰倒地選手。

關於2017年、2018年的修例詳細內容,可參看:
WT跆拳道2017競賽規則修訂—— 修訂詳解
【跆拳道改例】2018搏擊賽例最新修訂內容

另一方面,中國選手鄭姝音最後為什麼會「落敗」呢?

因為在同一場跆拳道比賽中,只要一方選手累積合共十次犯規,便會被判落敗,由對手勝出。

話雖如此,但假如判決不公,一般來說,選手可以怎樣「反擊」呢?

▍即時錄像審議上訴機制

在跆拳道比賽中,雙方教練在每場比賽都各有一次「即時錄像審議」的上訴機會。上訴將即時由第三方裁判(Review Jury)獨立以即時比賽錄像審議判決。

根據世界賽例,教練可以對一些事項上訴(不是所有情況都可以上訴):

1. 對方選手的出界犯規、分開後仍加攻擊犯規
2. 技術性加分
3. 推翻己方的犯規
4. 儀器出錯
5. 主裁判忘記扣分
6. 裁判做錯犯規手勢

假如上訴得直,上訴機會可以重用,但若上訴失敗,上訴機會就被沒收,換言之在這場比賽餘下的時間就不能再上訴,即使主裁判出錯,教練亦不能在比賽中再次上訴。

大家可能會問,為什麼中國隊被不公判罰,沒要求「即時錄像審議」上訴?因為中國隊在第二回合中段已用了上訴機會,並因上訴失敗,無法再次上訴。

再說下去,是次比賽到底出現什麼爭議?我們從「十次犯規」逐個捉!

▍「十次犯規」到底犯了什麼「規例」?是否「造黑」?

首先,賽事的主裁判(場中執法那位)明顯執法不公,但他到底做了什麼、是否全部判決都「造黑」?我們根據WT跆拳道賽例一一說明。

中國選手鄭姝音在比賽中,總共被判處了10次犯規,包括:

1次,以腳擋格(Lifting the leg to block)
2次,抓抱(Grabbing the opponent)
3次,出邊界線(Crossing the Boundary Line)
4次,避戰、消極行為(Avoiding or delaying the match)

以下分別就每種犯規動作作出解釋及評論。

▍以腳擋格(Lifting the leg to block)

(按圖放大觀看細節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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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跆拳道比賽中,不可以像泰拳般提腳擋格(Check Kick),否則犯規。從圖片可見,鄭姝音明顯以腳脛擋住對手的踢擊。所以是次犯規表面上合理成立。

▍抓抱(Grabbing the opponent)

「抓」對手、「轉」對手(turning around)或「推」伴隨以手「鉤」住(hooking)對手的腳,判罰會被嚴格執行。可是,在這場比賽中,主裁判明顯「選擇性執法」,無視英國選手的抓抱犯規,卻判中國選手抓抱犯規。

例子1(按圖放大觀看細節描述):

例子2(按圖放大觀看細節描述):

例子3(按圖放大觀看細節描述):

英國選手多次有明顯的抓人舉動,主裁卻沒有懲處她犯規,反而中國選手只有少許舉動,但被扣分。

編輯W為香港跆拳道協會認可裁判,明白「抓抱犯規」對主裁來說,一向是最受考驗、最難察覺的犯規。因為主裁一般只能從一個方向監察賽事,很難看到選手反方向的情況,而且抓抱包括手指捉對手護甲等細微動作,在高速近身的比賽中很難「完全公正」地執法。

但從上圖可見,英國選手不停推動中國選手時,手指其實有明顯的「勾甲」動作,但裁判沒有執法,中國選手亦張手避免犯規,同時讓裁判看清英國選手的犯規動作,但裁判卻無動於衷。

▍出邊界線(Crossing the Boundary Line)

跆拳道比賽對出邊界線的定義為:只要其中一隻腳任何部分超出邊界線,即屬犯規,除非你被對手推出界外。

正如上文所說,跆拳比賽是可以推擊對手,只要不是直接把對手推出界,或是在對方踢擊時推擊便不構成犯規。

例如:

A 推B 出界,但A 冇出腳,裁判便會判罰 A。
如果A在推擊中加上踢腳動作而B 出界,則會判罰 B,因為可以當成 B是沒反擊下出界。

這場比賽中,出界情況如下。

第一次判罰:

(影片擷取自:YouTube,http://bit.ly/2Ej5dhh)

這次情況,中國選手在互踢之下後退出界。雖然英國選手的前手有擋格動作,但不大構成推人犯規。所以中國選手這下出界應該合理。

第二次判罰:

(影片擷取自:YouTube,http://bit.ly/2Ej5dhh)

至於這一次,英國選手不單在中國選手踢擊時推擊,還在對方出界後才補腳。推出界及踢擊動作之間明顯有空檔,不屬於連續動作。所以這下應該判處英國選手推人犯規。

第三次判罰:

(影片擷取自:YouTube,http://bit.ly/2Ej5dhh)

上述情況,英國選手雖然在推擊時加入踢擊,中國選手亦退出界外,照「出界」標準應該合理。但大家不妨留意,英國選手推擊時,手指明顯勾住中國選手護甲領帶位置,鄭姝音甚至要上身扭轉用手推開才能甩身。因此,裁判應該先判罰英國選手拉人。

從以上三次犯規可見,雖然中國選手在互推下被推出界,但事情並非這麼簡單。筆者推斷可能是鄭姝音見裁判對於抓抱執法尺度不公,對自己不利,又限制於對方抓抱,所以不敢反推對手,怕自己會再因抓抱被罰,張開雙手亦可讓裁判更易看清對手的違規抓抱動作。

可是,鄭姝音被推動至站立不穩的姿態,亦可能帶來反效果。雖然說被對方推出界是對方犯規,但前提是自己的確是因對方「推擊」而出界。假如全力推擊,還是被對方推出界外,這當然是對方犯規;但像中國選手的情況,觀感上她有點像放軟手腳主動被推(當然她可能受制於對手的抓抱),從裁判的角度看,或會認為她並非全因對方推擊而出界,可能是某程度上主動出界。

因此在推擊出界上,存有一些爭議之處。

▍避戰、消極行為(Avoiding or delaying the match)

這項判罰通常是針對一些分數領先的選手,避免他們以消極戰術、遊走戰術消耗時間,不作攻擊守至完場;或是在比賽中主動退三步迴避對方攻擊、背向對手,才會構成「避戰」違規。

縱觀今次比賽的普遍「避戰」執法情況,沒有一定尺度,視乎個別裁判。有些裁判捉得較嚴,只要不主動搶攻便會判罰,因此這是一個頗為主觀的裁判決定。

在中英一戰,鄭姝音所得的最後一個警告,正正就是「避戰犯規」。第三回合中,鄭姝音有時在近身互推之下,呈現出主動放軟、後退,甚至出界的情況,對於某些裁判而言,的確會選擇執法。

賽中大都是英國選手埋身推中國短暫纏鬥期間被判罰,時間太短應該不會構成犯規避戰違規。是不是真的是「黑哨」呢?這亦是令最多人百思不得其解,而又覺得最不公平的地方。

仔細翻看比賽錄影,筆者發現在女子49公斤以下級別準決賽,泰國選手Panipak在大幅領先下同樣出現類似情況。她跟中國選手所得的4次避戰犯規,動作上都有一個共通點。

泰國選手情況圖(按圖放大觀看細節描述):

中國選手第一次「避戰犯規」(按圖放大觀看細節描述):

第二次「避戰犯規」(按圖放大觀看細節描述):

第三次「避戰犯規」(按圖放大觀看細節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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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避戰犯規」:

(影片擷取自:YouTube,http://bit.ly/2Ej5dhh)

每次裁判執法時,中國選手都在有「前腳屈曲撐住對方,甚至架住對方下盤」的動作。

筆者推斷這可能是賽例更新所致。抑或,這是抬腳超過3秒的違規手勢?(筆者未觀看是次世錦所有比賽,所以還未有其他例子佐證,亦不敢肯定)

每次世界大賽前,所有裁判都會召開大會公布是次比賽的執法細節及賽例更新,這動作可能是今次比賽裁判大會中更新的賽例執法細節。這跟我們一般理解的「退三步」、「轉身走」、「消極」意思有點不同。

從這樣的動作,基本上可以妨礙對方出腳攻擊,原理跟舉腳防守相似,或因此被歸類為「消極戰術」之一。

當然這動作是否合理存有明顯爭議之處。例如,選手是在被推擊導致前腳未能著地,或選手只是踢擊後遭對方攝入未能及時收腳,或這動作根本未必算是妨礙進攻。

▍總結

筆者認為,這場比賽裁判明顯執法不公,令鄭姝音無法在公平的情況下作賽,也令跆拳道比賽繼2010年亞運台灣選手楊淑君事件後,又一重大不公比賽。

從技術層面而言,中國選手的戰術和技術有可惜之處,她未能保持優勢,尤其當扣分漸多時,未能避免自己繼續被判罰,無法令對方要偏幫亦無從入手。可能她怕用手又會被判抓抱,可能想讓裁判看到自己被人抓抱,可能怕埋身會讓對手踢頭⋯⋯還是這其實是戰術打法之一?因為被推動不會構成避戰之餘,又可以拖延時間,兼具防守作用?這一切筆者都無從判斷。

但無論如何,面對空手道將於2020年加入奧運比賽中,跆拳道必須與時並進,方可繼續處身於現代搏擊運動潮流之中,可是怎樣變、如何變,必須慎重考慮。這次事件後,定必動搖到跆拳道在奧運會的地位。跆拳道必須針對規例的灰色地帶,有效修訂,方可重拾大眾對跆拳道比賽公平的信心。

▍犯規整理列表:

R1,0:10,以腳擋格(Lifting the leg to block)
R2,1:13,出邊界線(Crossing the Boundary Line)
R2,1:17,避戰(Avoiding or delaying the match)
R2,1:49,出邊界線
R2,1:58,避戰
R3,0:10,抓抱(Grabbing the opponent)
R3,0:17,避戰
R3,0:47,抓抱
R3,0:56,出邊界線
R3,1:11,避戰

在去年的日本,前UFC選手,有極真空手道底子的菊野克紀,在全日本跆拳道選手權大會中,勇奪亞軍殊榮。他是用「極真式打法」,以推踢、重拳,令對手「十犯」落敗。事件跟這次事件有微妙的相似之處。

詳情可見:

【奧運夢】MMA選手挑戰跆拳道 以極真打法勇奪日本亞軍
從MMA、極真選手挑戰跆拳道 看規例對搏擊運動發展的重要性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武備志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