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跆拳道2017競賽規則修訂—— 修訂詳解

撰文:衛爾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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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 Laurence Griffiths / Getty Images)

世界跆拳道聯盟(World Taekwondo Federation)在 2016年11月15日,於加拿大本拿比萬豪三角洲酒店會議中心舉行了一場競賽規例說明會議,宣佈最新修正的競賽規則,並將於2017 年的國際G級賽事中率先應用,在2017年世錦賽全面應用。

會中提到,2016年跆拳道奧運比賽備受在大眾、傳媒和體育界讚賞,卻被武術界人士厭棄,認為過份著重前腳運用和濫用電子護具的功能。所以新一輪的修正將針對以下方面:

1. 讓跆拳道更具動感,需要鼓勵選手進攻,減少保守的技術攻擊

2. 現時比賽中斷得太多,必須加強賽事連貫性

3. 持續優化電子護具及錄像審議,以加強公平性

4. 讓普羅大眾更易理解跆拳道搏擊

最新的競賽規則修正重點如下:

1. 得分

2. 違規行為及判罰

3. 黃金得分賽(突然死亡)

4. 錄像審議


本文將以剛剛在1月31日至2月3日,於拉斯維加斯舉行的2017美國公開賽為例,逐一詳細說明。

(一)得分

首先,中端踢擊的分數,由原先的「1分」提升至「2分」其他合法攻擊的得分則維持原狀,即拳擊得分為「1分」,旋轉中端踢擊得分為「3分」,頭部踢擊得分為「3分」,頭部旋轉踢擊得分為「4分」。

因應中端踢擊分數提升,「分數差距勝」(Win by point gap)的分差從「12分」增加至「20分」,但成人組準決賽及決賽賽事中並不適用。換言之,在準決賽及決賽中,在第二回合完結時或在第三回合途中,即使雙方分數差距多達20分,仍需繼續進行第三回合。

此外,在頭部分數方面,由於頭盔沒有覆蓋面部,在舊規例下,面部分數無論在使用普通護具還是電子護具,都是由副審判定,教練亦可使用即時錄像審議(IVR)檢視分數。但在新例中,電子護具的面部分數將不獲IVR,完全依靠副審判斷。

(圖片來自Lars Baron/Getty Images)

(二)違規行為及判罰

新條例對於判罰和違規行為作出大幅改動,相信這部分將會改變現時跆拳道比賽生態。

判罰方面

舊規例分成「警告」(Kyong-go)和「扣分」(Gam-jeom),累積兩個「警告」自動變成一個「扣分」,而所有「扣分」會直接加在對方分數上,在總分一併計算。累積5個「扣分」,則即時被判落敗,是為主審裁定懲處勝(Win by referee’s punitive declaration,簡稱PUN)。而「警告」和「扣分」準則是視乎違規動作的蓄意性和嚴重性而定。

新規例取消「警告」,而把所有違規動作一併判以「扣分」懲罰。同時把違規上限上調至10個「扣分」。

違規行為方面

新規例針對日漸單調的前腳防守及前腳進攻技術作出修訂。

在防守方面,抬腳擋格和用腳阻擋對方攻擊,在新例中都被列為違規行為,並嚴格執行。前者被視為以不當技術作出消極防守,後者則是以不當技術主動妨礙對方攻擊。

抬腳阻擋違規

即抬腳或使用小腿以下阻擋對手踢擊,或以側踩阻擋對手踢擊,不論是否觸碰對手的腳,都會判罰。但雙方互相進攻踢擊時,所造成的小腿以下互撞則不視作違規。而在踢擊技術交換過程中,因距離變化造成上述情況;或在遠處抬腳展現假動作或是攻擊的前導動作,與對手踢擊動作無關,亦不會被視作違規。若在對方進攻期間抬腳,而該抬腳動作不是構成攻擊的前置動作,即不是瞄準對方得分區的攻擊,將會被當作妨礙進攻而判罰。

側踩(Cut Kick)攻擊對手的腳以阻擋對手踢擊

另一種被嚴厲禁止的防守技術是,以側踩攻擊對手的腳以阻擋對手踢擊。這跟上述互相踢擊的情況不同,它的目標不是攻擊對手得分部位,而是藉着攻擊對方腿部,以達到防守目的,在意識上偏向主動防守。

在新例下,使用側踩或側踢攻擊對手的腳;或使用側踩或側踢阻擋對手的踢擊;或踢擊腰部以下並非因為雙方互相踢擊時或是對手踢擊連續動作時造成,不管任何踢擊,都會被判以「扣分」。但雙方小腿以下或腳部(即腳掌部分)互撞,則不屬犯規之列。

攻擊腰部以下

另外在進攻方面,以往出現一種攻擊模式是先攻擊對方腰部以下,破壞其體勢,然後乘隙進攻。新規例針對此類動作,強調為違規動作。

使用側踩或側踢攻擊對手腰帶以下任何部位,包括對手在執行轉身踢擊時踢擊對手腰帶以下。改例前,有一種專門應對轉身踢擊的方法,就是當對方轉動途中,使用側踩或側踢攻擊其髖部,直接破壞其體勢,以瓦解其旋轉攻擊。修例後,任何此類踢擊對手腰帶以下的行為,將被視作違規,而踢擊目標在腰帶以上則不會判罰。

此外,在離對手有段距離下,使用側踩或側踢企圖攻擊對手腰帶以下,即使沒有擊中,亦會判罰。

但意外造成之腰部以下踢擊,而且不是使用側踩或側踢攻擊對手;或側踩或側踢目標在對手腰帶以上;或側踩或側踢目標在對手腰帶以下(沒有擊中)並隨即使用同腳或不同腳接續踢擊動作,則不會視作違規。但任何擊中腰帶以下的踢擊,將會判罰。

抬腳超過 3 秒鐘,阻止對手的攻擊

針對前腳長時間提起的條例,其實在修例前已經存在。今次修訂主要在「合法提腳」的定義上,從以前的「單腳凌空踢擊」轉換成「單腳凌空踢擊,且高於腰帶以上」。凌空腳必須落地,時間才會重新計算,不論是否踢到對手。如踢到對手後已超過 3 秒,凌空腳尚未落地,則會判罰,但得分仍會計算。

抬腳側踩例外情況

對於上述抬腳側踩動作,以下狀況將不被視為違規。在抬腳後,另一隻腳緊接作出踢擊動作;或在抬腳後,同一隻腳緊接作出踢擊動作;或在抬腳後,緊接作出組合動作或步法。但僅一次或兩次的側踩滑步動作,而未有接續連接動作; 或在對方踢擊後,以前腳踢擊(非側踩)阻擋對手攻擊,若踢到對方攻擊腳或腰帶以下,判罰將嚴格執行。

推、抓

這是WTF跆拳道有史以來影響最大的條例修訂,因為長期以來「推」都是違規動作之一。

新條例取消「抱」的用字(Holding),把「抱」納入「抓」(Grabbing)的違規動作範圍,並把部份的「推」(Pushing)列為合法動作。明顯地將對手推出場外;或在對手攻擊時將其推開,包括對手在正拳攻擊或是踢擊時;推對手時包含抓、勾對手的腳,或阻礙對手的正常攻擊動作,推人的選手將被判罰。

只要不是以上情況,在其他情況下的推人動作,包括:將對手推開並執行踢擊或攻擊動作,以手、拳、手臂或是胸部推對手,有新條例下都被允許。甚將對手推倒在地,亦不會判罰推人的選手,而是判罰倒地選手。

「抓」對手或「轉」對手(turning around)或「推」伴隨以手「鉤」住(hooking)對手的腳,判罰會被嚴格執行。

此外,為使教練及觀眾清楚了解選手被判罰的原因,新條例增加了主裁判對違規行為判罰手勢,沿用原「警告」手勢,口令改為”Gam-jeom”,取消原「扣分」手勢。並在原有四個警告手勢(抓、推、消極行為、出界)上,增加「攻擊腰部以下」、「膝蓋攻擊」、「離開後攻擊或攻擊倒地選手」、「攻擊臉部」及「不當行為」(如選手挑釁或教練行為不當)等手勢。即現在合共有九個判罰手勢。

抬腳阻擋違規手勢(圖片擷取自:www.youtube.com/watch?v=D5EsGeahDwU)
攻擊腰部以下手勢(圖片擷取自:www.youtube.com/watch?v=D5EsGeahDwU)
離開後攻擊或攻擊倒地選手手勢(圖片擷取自:www.youtube.com/watch?v=D5EsGeahDwU)
攻擊臉部手勢(圖片擷取自:www.youtube.com/watch?v=D5EsGeahDwU)
不當行為手勢(圖片擷取自:www.youtube.com/watch?v=D5EsGeahDwU)

(三)黃金得分賽(突然死亡)

第四回合,又稱黃金得分賽,俗稱突然死亡回合。回合時間從以往的「2分鐘」,減少至「1分鐘」。從以往的先得「1分」或「對方扣1分」為勝,修訂為先得「1分」者獲勝,或被扣 2 分者落敗。

而在第四回合雙方均無得分時:首先以第四回合電子護具感應次數多者獲勝,繼而今次新增的「前三回合取得回合之優勢多者獲勝」,然後按第四回合中判罰的總次數,少者獲勝,最後才是主審及副審以第四回合表現為判決依據之優勢紀錄。

(四)錄像審議

在舊規例下,教練只能就對方「倒地」及「出界」的違規動作。新例新增了「離開後攻擊」和「攻擊倒地選手」。

換言之,現在教練可提出IVR的原因有:要求給予對方選手判罰(包括倒地、出界、離開後攻擊及攻擊倒地選手)、追加技術分、取消己方選手之判罰、任何系統技術問題或時間管理錯誤。

而使用電子護頭時,所有頭部得分皆由電子護頭判定,擊中臉部未得分,副審不給分,教練不可如舊制般提出申訴。

結語

面對空手道將於2020年加入奧運比賽中,跆拳道必須與時並進方可繼續處身於現代搏擊運動潮流之中,可是「怎樣變」「如何變」是一個必須慎重考慮的問題。對於是次競賽規則修訂,在剛過去的美國公開賽中,還未看到明顯轉變。但是,是次修訂可能會嚴重影響日後競賽跆拳道的發展方向。或者我們需等待下一場國際級賽事後,再作分析。

 

文中片段擷取自:YouTube
文中手勢圖片擷取自: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