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工人零裝備整冷氣遭電死 負責人被控:以為住家觸電不嚴重

撰文:聯合新聞網
出版:更新:

張姓電器行負責人前年10月5日指派吳姓、張姓員工到桃園某間餐廳修冷氣,結果張慘遭冷氣191.2伏特漏電電死;檢方查出,張姓負責人未提供電工安全帽、絕緣防護具,吳也沒有提醒,還打開冷氣電源,2人坦承「一般去住家維修不會穿戴絕緣防護」,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2人。

張姓員工到桃園某間餐廳修冷氣,結果張慘遭冷氣191.2伏特漏電電死。(《切爾諾貝利》劇照)

下載「香港01」App ,即睇城中熱話:https://hk01.app.link/qIZYuEC5LO

檢警調查,張姓負責人(38歲)事前沒有督導吳姓(37歲)、張姓員工攜帶、穿用絕緣防護具,也未提前在車上放置,當天維修前吳表示要確認冷氣運轉情形,指示張到2樓冷氣外主機查看,自己則在1樓。

但吳明知張沒有身穿絕緣防護器具,不但沒阻止或提醒,還啟動冷氣機電源,當天下午3點多,因為冷氣室外主機漏電,導致張觸電雙手臂被灼傷,到院前就失去呼吸心跳,急救後仍因呼吸衰竭死亡。

張姓工人被冷氣漏電電死,檢方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張、吳2人。(聯合新聞網提供)

檢方訊時,張姓負責人供稱,因維修地點是家庭,依照往例不會穿戴絕緣設備,因為即使觸電只是有感覺不會太嚴重,所以當天也沒提醒2名員工要攜帶絕緣防護設備;吳姓員工則說,他們只有去大公司維修電器才會穿絕緣防護器具,一般住家不會穿戴。

桃園勞動檢查處調查指出,該冷氣主機外殼有漏電,電壓為191.2伏特,認定張姓員工是因爲使用絕緣防護,作業時才遭感電致死;檢方偵結,認定張姓負責人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另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張、吳2人。

延伸閱讀:

國中黝黑戴眼鏡沒朋友 上大學後變正妹網讚潛力股​

新制上路苗栗第一件酒駕案 1人酒測超標移送法辦​

【本文獲「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