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錢與丈夫爭執!22歲媽媽開價$XXXX欲賣3個月大女兒 斷正被捕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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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毒不吃兒,但有媽媽竟為了錢而企圖把女兒賣掉!馬來西亞發生賣嬰案。1名22歲華裔母親因經濟問題和丈夫發生口角,由於她急需用錢,所以瞞着丈夫,試圖將3個月大女兒賣掉,以換取2,000令吉(約3,600港元)報酬,幸事件東窗事發而被制止。女被告在庭上認罪,由於控方尚未完成其他法律文件,所以要求法官擇日裁決,該名女嬰目前交由社會及福利局照顧。

22歲女被告甄卿婷(譯音)在庭上認罪。(網上影片截圖)

一家收入微薄

大馬媒體於今年9月報道,現年22歲女被告甄卿婷(譯音)和丈夫育有3名小孩,分別3歲、2歲和3個月又12天,一家人住在馬六甲,當中丈夫擔任貨倉管理員,收入微薄,甄女來自巴生(Klang),是全職家庭主婦,負責照顧么女,其餘2名小孩則交由雙親照顧。

以2,000令吉賣3個月大女兒

據了解,事發時甄女和丈夫因經濟問題發生爭執,但她急需用錢,因此瞞着丈夫,於2025年9月17日晚上8時許,甄女在甲市萬達卡峇1間洗衣店,以2,000令吉(約3,600港元)將女兒賣給來自霹靂州的華裔夫婦,對方分別51歲和35歲,但最終事敗。

案中女嬰暫時交由甲州社會及福利局照顧。(AI生成圖片)

女被告考慮3秒後認罪

案件在甲市愛極樂法庭進行審理,女被告被控《2001年兒童法令》第48條,在沒有代表律師下,她考慮3秒後認罪,由於副檢察司尚未完成相關法律文件,於是要求法官擇日裁決,法官定於10月中作出判決,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約1.4萬港元)保釋,同時下令被告每個月到警署報到,案中嬰兒則暫時交由甲州社會及福利局照顧。

最高可被罰入獄20年和罰款5萬令吉

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面對入獄20年和罰款5萬令吉(約9萬港元),或者兩者兼施,當地媒體沒有報道甄女為何急需要用錢。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