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男疑車廂吸食電子煙!乘客公審斥煙癮大 網民留意1點估誤會
港鐵範圍嚴禁吸煙!有港鐵乘客近日在車廂發現有男子疑似吸食電子煙,其間雖未見對方吐出煙霧,但他手持疑似電子煙放在口前,認為對方是難忍煙癮,不滿他無視車上乘客,「全車人都係咁食」,因此拍照公審到網上,引來網民炮轟,「最憎啲人食電子煙,當唔係煙咁樣,成日喺室內話食就食」、「食都食得無品過人」、「搞到其他人要聞二手煙」。
但有網民留意1點,猜測男子並非吸食電子煙,「有無見到佢噴煙?如果無應該係戒煙棒嚟」、「人哋咬住枝嘢就當佢食煙,好難入到罪喎」。
男乘客疑在港鐵車廂吸食電子煙
該目擊女乘客在threads帳號發文公審,指搭乘港鐵屯馬線時,發現1名年輕男子公然在車廂吸食電子煙。從樓主拍攝2張照片顯示,當時車上有不少乘客,身穿牛仔外套的男子坐在座位,一邊使用手機,一邊手持掛在頸上、將疑似電子煙放在口中,不過相中未見他吐出煙霧。樓主見狀不滿對方在室內吸食電子煙,質疑「好頂唔住煙癮喎!全車人都係咁食」。
網民批評車廂吸煙行為:無品 籲向職員舉報
許多網民斥責相中男行為自私,「開頭我都唔明點解要禁電子煙,宜家明了」、「4月30日起,管有電子煙(屬)違法,可原地報警了」、「最憎啲人食電子煙,當唔係煙咁樣,成日喺室內話食就食」、「唔明點解煙民唔覺食電子煙係食緊煙,其實(都)會影響到人」、「搞到其他人要聞二手煙」、「食都食得無品過人」,認為樓主應即時制止,「勇敢啲拍住佢食煙嘅片走埋去講:『先生呢到唔食得煙,我已經拍咗片做證據,一係即時停止,一係通知港鐵職員』」。
網民關注1疑點 估計或是誤會?
惟有留言提出1個疑點,擔憂樓主誤會「公審錯人」,「有無見到佢噴煙?如果無應該係戒煙棒嚟,無焦油無尼古丁,使用時唔會產生煙霧,所以唔會有二手煙問題」、「其實你有無聞到味,或者見到佢噴嘢?」、「睇唔到人哋有煙噴出嚟喎,仲有無其他片呀?人哋咬住枝嘢就當佢食煙,好難入到罪喎」。
港鐵範圍吸煙可被罰款5,000元
根據第556B章《香港鐵路附例》第23條「禁止吸煙」,凡藉告示而禁止在鐵路處所的任何其他部分吸煙,則任何人不得在該部分吸食,或攜有任何形式的已燃點的煙斗、雪茄或香煙或無遮蓋火焰,違例者可被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