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旺角阿伯警車面前亂過馬路!瀟灑步姿震驚全網 結局糗大了
【過馬路罰款/橫過馬路法例/亂過馬路/過馬路守則】過馬路要遵守規則!警方正進行全港執法行動,打擊行人違法過馬路等行為,然而本港Threads流傳影片,旺角彌敦道有阿伯沒有理會警車停泊旁邊,「衝紅燈」過馬路,還「瀟灑」地慢慢行,結果待他走完馬路,即被交通督導員(又稱「咖啡仔」)「斷正」截停,頓時窒步。
影片引來網民熱議,批評阿伯亂過馬路行為離譜,「瀟灑係要付出代價」、「咁其實算唔算抵死」、「自己申請(罰款),冇計」。
綠燈這樣過馬路!葵芳多人罰$2000片瘋傳 過馬路守則3情況仍違法
亂過馬路還要慢條斯理?「元朗KOL Colour // 顏色教練」於3月18日在Threads發布影片,顯示旺角彌敦道有阿伯在交通督導員監視「衝紅燈」亂過馬路,最終被截停。
旺角阿伯「衝紅燈」瀟灑過馬路 交通督導員全程目擊
影片長14秒,現場為旺角彌敦道周大福對出斑馬線過路處。畫面見到,當時行人交通燈號為「紅燈」,附近停泊1部警車,但有1名戴鴨舌帽、穿灰色上衣阿伯昂然走出馬路,拿着大樽水獨自慢慢前行,狀甚「瀟灑」。
阿伯過完馬路被截停 反應錯愕
阿伯一路上左盼右顧,待行人交通燈號轉為綠色時,他終於走完馬路成功「上岸」,卻不知道原來其「衝紅燈」行為已被站在「目的地」的交通督導員全程目擊。交通督導員走上前截停阿伯,阿伯窒步反應錯愕,影片至此結束。
網民批亂過馬路離譜:瀟灑要付出代價
網民看過影片紛紛指摘阿伯「衝紅燈」行為不當,「瀟灑係要付出代價」、「咁樣行法人吔想唔做嘢都唔得,隔籬仲要有架警車」、「「咁其實算唔算抵死」、「自己申請(罰款),冇計」。
過馬路守則!亂過馬路可罰款2,000元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香港法例第374G章)第33(6)條規定,在交通燈控制過路處,行人必須遵從交通燈指示,任何「無合理辯解」違反條例者,可處罰款2,000元。
另根據運輸署網頁,「不得在以『之』字線標示的控制區範圍內過馬路,應從『斑馬線』橫過」、「不得在『綠色人像』過路處兩旁15米內過馬路。你應該在『綠色人像』燈亮着而情況又安全時,使用該過路處橫過」、「不得在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兩旁15米內過馬路,應使用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橫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