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上水阿伯亂過馬路看手機!警員全程目擊斷正 結局笑爆全網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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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馬路罰款/橫過馬路法例/亂過馬路/過馬路守則】警方正進行全港執法行動,打擊行人違法過馬路等行為,違者可罰款2,000元。本港Facebook群組流傳影片,上水彩園路有阿伯橫過行車路走往上水港鐵站方向,還邊行邊用手機,結果被警員「斷正」時反應錯愕,在警員帶領下低着頭返回旁邊行人路。

影片引來網民熱議,有人對阿伯反應「爆笑」,「佢講呢個電話值,兩千蚊」、「有什麽留言要一路馬路亦要即時看」。也有網民批評阿伯亂過馬路離譜,「支持警員,good job」、「成個警察棟喺度,你都打橫行!」、「咁樣行抵罰啦」。

綠燈這樣過馬路!葵芳多人罰$2000片瘋傳 過馬路守則3情況仍違法

本港Facebook群組流傳影片,上水彩園路有阿伯橫過行車路,被警員「斷正」時反應錯愕。(Facebook影片截圖)

千萬不要亂過馬路!本港Facebook群組流傳影片,顯示上水彩園路有阿伯在警員監視下仍亂過馬路,「斷正」後被帶返行人路。

邊行邊用手機!上水阿伯警員面前亂過馬路斷正

影片長16秒,見到上水彩園路當時車來車往,近港鐵站行人路路邊有1名穿上反光背心警員「守候」。然而畫面中央有1名穿黑衣阿伯,竟慢慢橫過行車路,還邊行邊低頭用手機,似乎完全沒有察覺到警員「逼近」。

畫面中央有1名穿黑衣阿伯,慢慢橫過行車路,還邊行邊低頭用手機,似乎完全沒有察覺到警員「逼近」。(Facebook影片截圖)
畫面中央有1名穿黑衣阿伯,慢慢橫過行車路,還邊行邊低頭用手機,似乎完全沒有察覺到警員「逼近」。(Facebook影片截圖)
畫面中央有1名穿黑衣阿伯,慢慢橫過行車路,還邊行邊低頭用手機,似乎完全沒有察覺到警員「逼近」。(Facebook影片截圖)

最終警員慢慢行到阿伯旁邊截停,阿伯這才驚覺「出事」,在警員帶領下,低着頭返回行人路。

網民批評阿伯亂過馬路離譜。(Facebook影片截圖)

阿伯錯愕反應笑爆網民:呢個電話值兩千

網民看過影片議論紛紛,有人對阿伯錯愕反應感到「爆笑」,「佢講呢個電話值,兩千蚊」、「有什麽留言要一路行馬路一路看」。也有網民批評阿伯亂過馬路離譜,「支持警員,good job」、「撐呀,嚴正執法」、「成個警察棟喺度,你都打橫行!」、「無法無天的行人」、「抵罰」。

過馬路守則!亂過馬路可罰款2,000元

根據運輸署網頁「不得在以『之』字線標示的控制區範圍內過馬路,應從『斑馬線』橫過」、「不得在『綠色人像』過路處兩旁15米內過馬路。你應該在『綠色人像』燈亮着而情況又安全時,使用該過路處橫過」、「不得在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兩旁15米內過馬路,應使用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橫過」。

不得在以「之」字線標示的控制區範圍內過馬路,應從「斑馬線」橫過。(運輸署網頁)
不得在「綠色人像」過路處兩旁15米內過馬路。應該在「綠色人像」燈亮着而情況又安全時,使用該過路處橫過。(運輸署網頁)
不得在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兩旁15米內過馬路,應使用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橫過。(運輸署網頁)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香港法例第374G章)第33(6)條規定,在交通燈控制過路處,行人必須遵從交通燈指示,任何「無合理辯解」違反條例者,可處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