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小學網購45把雨傘全損退貨 商家:沒1把傘完好,有學生名字
「貴校退回的雨傘沒有1把是完好的,而且還寫了(學生)名字」,浙江1名網店商家在社交平台發文控訴,指早前蘇州1所小學在網購平台購買45把紅雨傘,簽收訂單數天後,竟以「7天無理由退貨」為由將商品全部退回,商家收到貨發現,所有商品都有明顯使用痕跡,且每把傘上都標註了學生名字;目前買家已致歉,並將貨款和運費全部補回。
蘇州小學網購45把雨傘 簽收數天後「全損退貨」
據《揚子晚報》報道,浙江1間網店商家在社交平台發帖,並配文稱「貴校退回的雨傘沒有1把是完好的,而且還寫了名字」,收貨地址為蘇州市滸墅關中心小學的買家,在網購平台購買了45把紅雨傘,訂單於5月12日簽收,5月13日買家曾向商家反映這45把雨傘中有5把是壞的,但商家因事務繁忙未能及時回覆信息。至5月15日,買家以「7天無理由退貨」為由,將45把紅雨傘全部退回。
買前明確告知使用不退 買方事後拒不回應溝通
商家表示,在買家下單前,已經明確告知此產品為「一次性用品」,並承諾收到貨破損支持換新,但使用後出現損壞概不退換。商家在社交平台發布對比影片佐證,全新雨傘外包裝完好無損,退回來的雨傘有明顯使用痕跡,並且每把傘上都有學生名字;據悉,這批雨傘總價338.14人民幣(約389港幣),疊加往返運費,商家累計損失378人民幣(約435港幣)。事發後,商家多次聯繫買家,但對方均「已讀不回」。
校方拒絕採訪 事件已達成賠償和解
5月20日上午,內地媒體記者來到蘇州市滸墅關中心小學,希望向相關人員了解情況,但保安以校長和辦公室職員都不在為由拒絕採訪,記者詢問是否可以聯繫其他老師,保安表示「沒有權限」。隨後,記者撥通校方辦公室電話表明身份與意圖後,校方人員隨即掛斷電話。
事件在曝光後迎來轉機,5月19日晚上,商家在社交平台下架相關影片,同時表示該校家委會多次主動溝通致歉,並已全額賠付45把雨傘貨款及相關運費損失。
律師:無理由退貨不等於「免費試用」
江蘇燁輝律師事務所王一丹律師表示,在事實未查明前,不能判定校方人員存在惡意退貨,他強調,「7天無理由退貨」不等於免費試用,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5條及相關規定,商品需完好且不影響2次銷售的前提下方可退換,若商品已被實際使用並出現損壞,再以無理由退貨為由,商家有權拒絕並要求賠償相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