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響巴士站候車下暴雨 田螺車駛過濺積水 乘客傘陣遮擋仍全濕
香港近日天氣不穩,不時下起暴雨。網上流傳影片,有內地來港到流水響水塘行山的4名男女,行山後在巴士站候車時下起暴雨,雨水未能及時流走,馬路被淹浸,有田螺車駛過時未有減速,濺起大量水花,內地遊客雖早有準備,及時蹲下並舉起雨傘遮擋,但也難免被淋濕。
影片於抖音引起熱議,內地網民笑言「香港福利還是好啊,免費玩激流勇進」、「香港公交車站真好,還可以免費洗澡」,亦批評「香港開車的人這麼沒有素質的嗎?」、「果然大車不管別人」、「看這用雨傘擋被濺起的積水的熟練程度,看來這邊的司機路過水坑一般都不會減速」。
有內地男子於抖音發布兩段影片表示,「流水響名副其實,才換的衣服,就等個車,就這」、「剛下雨的時候一臉不開心,濕了幾次身之後愈玩愈嗨」。
流水響巴士站候車下暴雨 田螺車駛過濺積水
影片見到,內地男與3位朋友行山後在巴士站候車,當時下着雨,馬路有積水,有田螺車駛過時未有減速,濺起大量水花,水花高至巴士站簷篷,3位朋友及時蹲下並舉起雨傘遮擋,但也難免被淋濕。而內地男就負責拍攝影片,未有做擋水防護,不過他發出歡呼聲和大笑,無奈和欣然接受這情況。
內地男:朋友被濺幾次水不知道多開心
內地男於留言區補充,當時下起暴雨又颳風,「4、5分鐘水就淹到站台了,然後第一次濕身還是小巴,後面一連幾次」,「朋友(表情不開心的)表現只是裝的,被濺幾次水不知道多開心」。
內地男續說,當時一直拿着手機看巴士到站時間,原本提議換另1個站候車,但大家都說已經濕身了和怕錯過巴士,而他的手機是防水的,「乾脆就拍個狼狽的視頻」,另有部份車減速或繞開駛過。
網民:司機素質太差勁 VS 雨太大根本看不清
網民留言表示,「香港水世界居然不收費」、「攝影師都成落湯雞了」、「這司機的素質真的太差勁了」、「我們內地大部份車看到有水坑都願意開慢一點」,又指出「這種在內地如果有視頻證據分分鐘可以事後處罰」、「在我們這只要記下車牌,或者有監控一樣可以報警要求道歉並賠償,如果對面態度不行還可以要求對方寫檢討書,這法律規定了的」。
平日有駕車的網民解釋,「這是我自己的體會哈,經常開車的時候到了水坑面前才發現一灘水,根本來不及剎車,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辦」、「很多時候真不是故意的,雨太大根本看不清,哪怕我才開30、40的速度,也是不知道哪裏有積水哪裏沒積水,突然間那個水花就炸開,自己都嚇一跳」。
車輛「剷水氹」屬違法?行人可如何索償?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過往曾講解車輛「剷水氹」影響行人的法律問題,指違法與否關鍵在於司機的行為是「不小心」或「故意」。若事件屬「不小心」,受影響行人可記下涉事車輛車牌,以民事方式向車主或司機追討賠償,司機亦有責任賠償,如衣物清潔費或其他財物損失。
另一方面,《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8(2)條指出,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不小心駕駛,因此如事件屬「故意」,司機有機會被控該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5個月。不過,行人需要證明司機有故意剷水意圖,舉證方面有一定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