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外賣車手30秒涉偷同行餐!遭截獲質問即走 網民批:犯盜竊罪
許多外賣車手駕駛電單車送外賣時,為爭取時間而未有為擺放外賣的車尾箱上鎖,卻隨時遭人偷餐。近日多個Facebook群組和專頁流傳多段涉及偷外賣過程的影片,其中「車Cam」顯示今年9月17日晚上大約7時01分,地點據報是屯門區疑似工廠大廈對開行人路,1名身穿白色短袖上衣和深色長褲的男子,被拍到走近停泊路旁的電單車,繼而打開車尾箱取出1袋物品,然後前往停泊在附近的電單車泊在附近的電單車,戴上頭盔連人帶袋駕車離開,過程不足30秒。
網傳懷疑有人趁外賣車手離開電單車之際,打開車尾箱取走外賣。另1段影片顯示,疑似同1名男子遭人指控,其衣着和容貌與片中偷外賣的男賊非常相似,拍片者一邊舉機,一邊指控「全世界都知道啦,你唔可以咁㗎嘛」,並稱早前已有其他行家被「自己人偷自己」(意指遭同行偷走外賣)。被指偷外賣的男子坐在自己的電單車上,完全沒有回應,影片清楚拍到其車牌號碼。另有照片顯示他駕駛該輛電單車離開,在不遠處因交通燈號停車並回望,隨後迅速駛離現場。
「可能幫手送啫」
「唔出聲即係默認啦」
「偷行家嘢,有冇咁肚餓」
「即係盜竊啦,有晒車Cam,知邊個,報警啦」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如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並意圖永久剝奪對方該財產,可構成盜竊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
(Faceboo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