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母攜3歲兒街頭拾荒 拒街坊幫助疑患抑鬱 民政部門卻難介入
陝西街頭驚現1對流浪拾荒母子,引發網民關注。日前內地網絡流出影片,1名年僅3、4歲的男童,身穿未扣鈕的薄外套,滿臉污垢跟隨母親於深秋街頭拾荒。影片曝光當晚,當局連夜展開搜尋。據街坊憶述,這對母子長期在當地遊蕩,就算寒冬,孩子亦常常衣不蔽體,別人好心送上食物與衣物,卻遭母親拒絕。基層工作人員自今年7月起,已累計逾20次上門提供物資與關懷,同樣屢遭拒絕。
經當局核查,這名女子確實持有孩子的法定撫養權,日常依靠清拆補償金維生,曾購買抑鬱藥物,但並未接受系統治療。由於法律設下「出現嚴重人身傷害」的門檻,公權力難以強行介入這宗個案,目前相關部門已成立專案小組跟進此事。
3歲童街頭拾荒惹關注 鄰居送物資遭母親拒絕
據《紅星新聞》報道,事發於10月14日,有網民在陝西西咸新區三橋街道拍下短片,畫面中1名3、4歲大的男童身穿不合身的單薄外套、衣扣亦未扣上,腳踏過大的鞋子,滿臉污垢地尾隨母親在街頭流連。片段在社交平台迅速瘋傳,引發輿論擔憂男童的人身安全。
記者翌日實地走訪,附近業主、街坊及超市店員透露,該對母子長期在區內流浪,平日甚少與外人交談,母親主要靠撿拾回收物維生,平時到超市僅採購白吉饃(陝西肉夾饃專用餅饃)及饅頭。鄰居表示,即使在寒冬季節,亦屢次目睹男童衣衫襤褸、甚至赤腳在街上行走。街坊曾出於同情送上食物與衣物,但每次均遭母親強烈拒絕。
據悉,女子姓邵,此前與兒子同住在後衛寨村委會附近,今年8月租約期滿後,搬至後衛寨地鐵站旁的屋苑。10月15日,街道辦人員、警員及救助機構人員上門接觸,惟邵某隔門堅稱兒子健康狀況良好,自己有經濟來源,並計劃明年安排兒子入讀幼稚園,堅決拒絕開門或接受任何社會援助。內媒記者隨後聯絡男童外婆郭女士,她坦言近年難以掌握女兒行蹤。母女早年曾因清拆補償金產生爭拗,郭外婆其後劃出部分款項供女兒維持生計。獲分配的安置房單位雖已交匙,但至今仍未裝修。郭外婆多次勸誡女兒妥善照顧孩子,卻屢遭抗拒,無奈表示已無力管束。
邵某隔門堅稱兒子健康狀況良好,自己有經濟來源,並計劃明年安排兒子入讀幼稚園。
母靠清拆補償金度日 人員上門20次皆吃閉門羹
官方部門核查證實,涉事2人確為母子關係,邵某曾歷2段婚姻,男童是邵某與第二任丈夫所生。2023年邵某與前夫協議離婚,取得男童撫養權,她本身沒有固定工作,日常開支主要依賴清拆補償金。調查亦發現,邵某在2023年曾購買治療抑鬱症的藥物,但未有接受正規系統性治療,對外界戒備心極重,頻繁轉換住址。
針對早前網傳「官方不作為」的質疑,調查資料顯示,社區早於今年7月已發現該家庭存在照顧危機。工作人員其後多次登門送上生活物資及童裝,並聯絡家屬協助,前後上門接觸逾20次,但每一次均被身為法定監護人的邵某拒諸門外,致使援助資源一直無法落實。
法律設限陷兩難:未見實質傷害難撤監護權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民法典》第36條,監護人若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或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民政部門及相關機構方可向法院申請撤銷其監護資格。然而,現行法例本質上屬於「事後救濟」。在男童尚未遭遇嚴重實質傷害、母親仍具法定撫養權的前提下,基層公權力受法律程序嚴格約束,既不能隨意強行帶走男童,亦無法強制母親入院接受精神評估。
目前,西咸新區民政部門已聯同王寺及三橋街道成立跨部門專案小組,一方面按涉事家庭狀況制訂跟進方案,另一方面嘗試引導家屬安排邵某接受精神狀況鑑定,以評估後續是否具備法定條件啟動強制醫療或變更監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