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私家車違規切線閘停警車!警未執法惹議 網民爆1原因走唔甩

撰文:黎心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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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切線還要閘停警車,實在大膽!有司機在駕駛群組分享以全景相機拍攝的片段,顯示葵涌有私家車未有跟從地面箭嘴標示行駛,違規左轉令警車急煞以避免碰撞,但未見車上警員截停對方,反而是按原定路線右轉。片段引來網民質疑是否選擇性執法,「咁都放?」不過有人留言認為,只要有車牌和相關片段,涉事司機根本難脫責,「警車有車cam」、「影到晒車牌,直接寄信畀佢」。

葵涌有私家車未跟從地面箭嘴標示行駛,違規切線左轉閘停警車。(「fb@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葵涌私家車未按地面箭嘴標示行駛

該司機在facebook「車cam L(香港群組)」上傳14秒影片,表示「好彩阿sir趕住收工」。片段顯示,事發於周四(5日)晚上10時半左右,樓主駕車駛經葵涌道、右轉為葵涌警署的路段,正前和左前方分別有1輛銀色私家車及警車。根據該路段的地面箭嘴標示,私家車所在的行車線只能右轉,而警車則可選擇直駛或右轉,其時警車已亮起指示燈,示意即將轉右行駛。

樓主駕車駛經葵涌道、右轉為葵涌警署的路段。(「fb@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根據地面箭嘴標示,私家車所在的行車線只能右轉。(「fb@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警車則可選擇直駛或右轉,其時警車已亮起指示燈,示意即將轉右行駛。(「fb@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私家車違規左轉 閘停警車

不過到達燈口處時,私家車司機竟然在沒有打燈的情況下,突然違規切線至左方,警車即時急煞停下避撞,警員隨即響咹以作警告。但片段可見,警車之後未有跟隨私家車或截停對方,停下數秒後便按原定路線繼續右轉,估計是返回警署。

私家車在沒有打燈情況下,違規切線至左方,警車急煞避撞。(「fb@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私家車在沒有打燈情況下,違規切線至左方,警車急煞避撞。(「fb@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警車未有截停私家車,停下數秒後便按原定路線繼續右轉。(「fb@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警車未有截停私家車,停下數秒後便按原定路線繼續右轉。(「fb@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警員被質疑選擇性執法 網民:咁都唔捉?

事件引來部分網民質疑警員「選擇性執法」,「擺明剃眼眉喎」、「咁都放?」、「呢啲好似只係行咇嘅阿Sir」、「如果交通部做硬」,認為涉事私家車司機「逃過一劫」實屬運氣好,「呢個私家車司機真係行狗屎運」、「證明阿蛇今晚心情靚」、「佢真係要還神」。

警員有法不執? 網民:執法不急

惟更多留言覺得該司機根本「走唔甩」,又笑稱樓主同樣可以盡好市民責任,「你做X佢先咪得囉」。

「要即時捉住先叫做?」

「警車有車cam」

「記低車牌就可以,使鬼追咩」

「影到晒車牌,直接寄信俾佢」

「慢慢做都未遲」

「呀sir話:一陣影住駕就OK」

沒有遵從道路標記 可被定額罰款675元

司機未有跟從地面箭嘴標示行駛,屬於違法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第240章 《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沒有遵從道路標記可被罰款675元。

沒有遵從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 嚴重者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59條「沒有遵從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條文或規定,即屬犯罪。首次被定罪,可被處以第2級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可被處以第3級罰款1萬元,以及監禁6個月。

(facebook@車cam L(香港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