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涉警校及警署分別非禮2人 並涉襲擊罪 案4.3開審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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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公務員」涉在元朗警署及警察學院非禮兩人,另涉在元朗警署辦公室內襲擊一人。他今(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兩項猥褻侵犯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排期於4月3日開審,控方將傳召8名證人,並會在庭上播放涉案閉路電視片段,預計審訊3天,被告准以1.5萬元保釋候訊。

被告楊孟羲在粉嶺法院否認非禮等罪。(資料圖片)

被告楊孟羲(英文名:YEUNG MANG HEI TITO),38歲,報稱公務員,被控兩項非禮罪,指他於2023年11月某日,在香港黃竹坑海洋公園道18號香港警察學院大操場非禮Y;另於2024年9月9日,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警署地庫支援組辦公室B8室外走廊非禮X。他另被控於2024年5月2日,在元朗警署地庫巡邏小隊第一隊辦公室B21室內襲擊Z。

控方透露將傳召8名證人,並會播放閉路電視片段,被告沒有錄影會面紀錄,辯方料亦傳召2名辯方證人。

案件編號:FLCC24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