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務員打牌輸錢打盲贏錢少年 官斥鐵棒打足3分鐘可奪命  囚6年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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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務員打麻雀輸錢,不忿17歲少年贏錢後「得戚」,趁贏錢少年睡著時,用棍毆少年左眼至其眼球變形,又與一名朋友拿走少年銀包內1萬2千元。兩男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傷人及搶劫兩罪,法官陳慶偉指今(10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指,斥倉務員用鐵棒打事主被打長達3分鐘足以致命,認為非只是教訓。事主遇襲後左眼失明,可以說是殘障,對他日後的生活造成不便,判倉務員監禁6年。

被告趙俙迪在高等法院認傷人及搶劫罪,判囚6年。(黃浩謙攝)

同案17歲被告取報告3月判

被告趙俙迪(19歲,倉務員)及溫知新(17歲,學生)被控於2023年4月18日,在大角咀福昌工廠大廈某單位,搶劫成姓事主1.2萬元;及於同日同地意圖使成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成。翻查報道,一宗2023年12月懲教人員聯同囚犯,在壁屋懲教所襲擊在囚男生的案件的事主與趙同名。趙判囚6年,法官指溫年紀尚輕, 為他索取教導所報告,押後至3月3日判刑。

認為被告並非教訓事主那麼簡單

代表趙的辯方求情指,趙已上了非常沉重的一課,他有真誠悔意,希望重投社會後重新做人。法官陳慶偉判刑指,趙用鐵棒打事主長達3分鐘足以致命,襲擊不是為了教訓事主那麼簡單。是次惡意襲擊令事主喪失左眼視力,事主年僅17歲,對他日後的生活造成不便,可說是殘障。因此就蓄意傷人罪判監4年,搶劫罪判監40個月,基於兩罪性質不同,下令其中24月分期執行,就兩罪判監6年。

案件編號:HCCC 15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