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山頂纜車經營權獲續期至2035年 料2021年完成換新車

撰文:李慧妍
出版:更新: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10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山頂纜車有限公司獲政府批出第二個為期十年的經營權,至2035年,並會投資逾6.5億元改善現有設施,提升其旅遊及消閒設施的吸引力。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隨後表示,纜車公司的新經營權,由2026年1月1日起生效,並預料優化發展計劃於2021年完成。

行會批出山頂纜車有限公司第二個為期十年的經營權,至2035年。(資料圖片 / 黃偉倫攝)

新車載客量增75% 增建有空調候車區

纜車公司落實的優化發展計劃,包括增加纜車車廂載客量,由現時可載120名乘客,增至210名乘客,增幅逾75%。此外,纜車公司將在花園道纜車總站興建可容納約1,300名乘客、且有溫度調節的有蓋排隊等候區,及翻新山頂凌霄閣纜車總站的月台範圍。計劃有助解決花園道纜車總站存在已久的排隊問題,並為本地居民及遊客帶來優質服務。纜車公司將投資逾6.5億元推行優化發展計劃,預計於2021年完成。

↓↓ 點擊睇圖.盤點施政報告2018重點政策 ↓↓

+10

行會亦批准纜車公司額外使用三幅政府土地,分別位於現有纜車軌道範圍旁,總面積約426平方米土地,以增加花園道纜車總站可容納的候車乘客數量,及改善候車環境。

而在第二個為期十年的經營權期間,纜車公司將繼續就佔用纜車軌道和四個中途站所處、及額外的政府土地,每年向政府繳付一筆土地費用,金額相等於其該年全年總收入的12%,並承諾提供的服務班次,不會少於過往的相關承諾。
 
為配合落實優化發展計劃,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建議,就《山頂纜車(安全)規例》(第265章附屬法例A)及《山頂纜車條例》(第265章)作出技術修訂。